女工清潔劑炸死裁意外 官轟勞處蒐樣本「斷估」
明報 
2/17/2012

【明報專訊】清潔工去年4月因溝錯清潔劑,令混合液體發生爆炸,致一名女工友傷重死亡,女工昨在死因庭被裁定死於意外,但裁判官不忘狠批當日在現場採集樣本的勞工處人員做事「斷估」。裁判官又指3名當日在場的清潔工友串謀作假證供,要求律政司及警方介入調查。

死因裁判官陳碧橋說,去年4月18日,由於女事主盧帶起(56歲)同事施銘勻當日誤以洗石水混合漂白水,引致釋出大量氯氣,釀成爆炸。盧當日吸入混合清潔劑釋出的化學物體,引致缺氧性腦損傷,最後死亡。
官指3工友疑作假證供 促警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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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日在現場的清潔公司管工及兩名清潔工,日前亦有到庭作供,其中清潔工施銘勻面對陳官及檢控官的提問不時支吾以對,又不斷重複「無人教我(溝清潔劑)㗎」等說話。陳官昨直言,施在「貪得意」下溝清潔劑是「天方夜譚」,並肯定他是在其清潔公司管工指示下,溝清潔劑作通渠之用。

陳官又直斥3人是不誠實證人,有串謀妨礙司法公正之嫌,故要求今次研訊的檢控官,將事件向律政司報告,或需警方介入調查。律政司昨回應指已知悉有關決定,刑事檢控專員會立即處理裁判官的轉介,警方則表示暫未收到有關轉介。

籲向清潔公司行發牌制
勞工處當日在事後亦有派職業環境衛生師到現場採集化學樣本,但亦被陳官狠批,指有關人員在現場未有採集爆炸範圍的垃圾袋碎片、黃色化學物體的樣本作化驗,事後更辯稱估計該等物體「與案件無關」,但陳官指「有化學品爆炸、有人受傷,甚至有人重傷送院後死亡,應知事件涉及嚴重化學品事故,但查人命攸關的事件竟然『斷估』,簡直難以置信」。勞工處昨指不會回應評論。

陳官又慨嘆,不時處理工人在工作期間因吸入有毒化學物體致死的死因聆訊,案件僅冰山一角。種種意外,可見清潔工人甚至管工對各式危險清潔劑的知識有限,又或是管工根本不關注員工的健康和安全。如是次事件中,載有漂白水的膠桶竟貼有「哥士的」標籤。他又認為,作為清潔公司管理層,應清楚職業安全措施,但僅「隻眼開,隻眼閉」了事。故他建議勞工處應考慮,是否可向清潔公司實施發牌制度,以保障工人和市民安全。

【案件編號﹕CCDI34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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