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空總女童性侵命案大翻盤 許榮洲認罪 江國慶冤死
2011-01-29 
中國時報 【陳志賢、馬瑞君/綜合報導】

 ▲江母昨晚得知江國慶即將可以洗刷冤屈,特地拿出去年獨家報導監察院糾正案的中國時報,感謝報社及各界關心與幫助。(林郁平攝)

 ▲空軍作戰司令部謝姓女童命案,凶嫌許榮洲遭押。(本報資料照片/鄭履中攝)

     發生在十五年前、震驚社會的空軍作戰司令部謝姓女童性侵命案,案情大翻盤!檢警專案小組重新鑑定當年軍方扣案證物,發現遺留在案發現場窗戶的半枚掌紋,與曾在空總服役的士兵許榮洲吻合,廿八日至新北市三重住處逮人,許坦承犯下此案,與已遭伏法的江國慶無關,台北地檢署以許嫌殺人罪嫌重大,且有逃亡之虞,漏夜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在檢警逮捕凶嫌許榮洲那一刻,當年軍方火速槍決上兵江國慶,等於確定是冤案,而此案也勢將成為台灣人權的重要指標。但始終相信江國慶清白的江某父親江支安,卻來不及等到兒子沉冤得雪,就已在去年過世。

     民國八十五年九月十二日,五歲謝童被發現陳屍在空軍作戰司令部福利餐廳廁所外水溝旁,法醫解剖驗屍,證實女童先被悶死後,遭鈍器插入下體造成撕裂傷。十月四日,空軍以上兵江國慶自白宣布破案,江國慶在審理時翻供,指遭刑求才坦承犯案,初審被依強姦殺人罪判處死刑,隔年三月,國防部覆審,以證據不足及江國慶被刑求,撤銷判決發回更審,但空軍作戰司令部仍交由前次相同的三位軍法官審理。

     事實上,就在江國慶有罪定讞前兩個月,許榮洲在八十六年五月間趁著當兵休假時間,犯下台中大中保齡球館性侵女童案,遭收押並「自首」是他和友人性侵並殺害謝姓女童。

當時許嫌能清楚描繪犯案現場、犯案細節,對於性侵動作、血跡潑濺高度、女童所穿衣服,都能清楚描述,但之後又全盤翻供,稱「是別人告訴我江國慶如何性侵女童」。由於相關細節從未披露,也讓檢方認為他涉嫌重大。

     軍方最後仍判處江國慶死刑定讞,並在八十六年八月十三日火速執行槍決。

     監察院歷經七年調查,去年糾正國防部,並公布調查報告,認定是軍方非法取供,懷疑真凶是許榮洲,函請法務部重啟調查。

     去年六月,最高檢察署督導台北、台中地檢署與軍高檢署組成專案小組,一併追查軍方刑求取供、以及懷疑許榮洲所涉及的謝童遭姦殺案、台中女童竹竿性侵案。

     專案小組自去年七月間起,密集召開專案會議,就案發時間曾在空總服役的士官兵逐一清查,並會同刑事局鑑識中心檢視當年軍方所有扣案證物後,將案發現場留存之指、掌紋,與當年營區士官兵採集之指、掌紋重新鑑定比對後,發現當年案發廁所窗戶橫隔木板上擦拭血痕下方所遺留之掌紋,與許榮洲相符。

Legal Advice

     而且橫隔木條上之血跡,也檢出謝童DNA,專案小組勘查發現,謝童當年遭凶手殺害後,係由廁所窗戶之橫隔木條間隙推落至廁所後方空地,與當時犯下多起女童性侵案在台南軍監服刑的許榮洲自白大致相符。

     去年九月,許榮洲服刑期滿出獄,專案小組調閱全部卷證資料,全面清查,並逐一傳喚當年在營區餐飲部、理髮部工作的員工、服役士官兵,還原現場跡證。

     經台中地檢署承辦檢察官黃如慧半年多的蒐證後,認為許榮洲涉嫌重大,昨天指揮台中市警局傳喚許榮洲到案。

     據了解,許榮洲到案後,當庭坦承是他犯下謝童性侵命案,對於性侵動作、血跡潑濺的高度,也一一說明。台中地檢署認為許涉嫌重大,當場逮捕,將許嫌移送北檢偵辦。

-------------

江國慶遺言:死後化厲鬼討債
wenweipo
2011-01-31

 ■江國慶案冤判,涉案軍官或賠高達3千萬台幣(約750萬港幣),江母認為再多的錢也無法彌補。

 香港文匯報訊  綜合台媒報道,江國慶疑被冤枉處決,當時的空軍作戰司令陳肇敏與空軍總部政戰主任李天羽,後來先後出任「國防部長」。朝野立委紛要求兩人出面解釋,國民黨立委丁守中進一步要求,追回相關官員的退休俸,台灣「行政院」與「國防部」也該為當年錯殺無辜,向江家與社會道歉。

 由司法與軍法體系組成的專案小組,雖已約談並鎖定當年以非法方式「突破江國慶心防」的辦案軍官。不過消息指出,對於陳肇敏與李天羽,至30日都還沒有進行約談。

 江國慶遭錯殺案,將來如透過再審等程序換回清白,家屬可申請冤獄賠償,起碼賠1千萬(約250萬港幣)(新台幣,下同),最高可獲賠3千萬元(約750萬港幣)。江國慶案將創下台島內《冤賠法》施行後,首位因冤死獲賠最難堪的人權紀錄。
遭酷刑逼供致招認

 台灣TVBS報道,江國慶遭行刑前,寄給父母一封家書,書中寫下被酷刑凌虐過程。超過37個小時疲勞偵訊,跪在椅子上被人從背後毆打、拿電擊棒恐嚇逼供,更用強光照射、灌水刑求,還被強迫看遭性侵殺害女童的解剖過程,讓江國慶受不了才胡亂承認自己是殺人兇手。被槍決前他留遺書寫下冤枉他的長官名單,就是後來江國慶父親貼在家中牆壁上的「狗官」。江母說:「再多的錢也真的沒有辦法彌補我兒子的這個冤枉。」

死前堅持不認罪

 根據《蘋果日報》報道,一名當時目擊江國慶被槍決過程者回憶,1997年8月13日午夜12點剛過,江國慶就被押到八德監獄旁的軍事法庭,審判長告知江2小時後執行槍決,並作最後驗明正身筆錄,當庭上問他有無遺言時,江仍強調「人不是我殺的」。報道指出,江國慶並沒有吃「最後一餐」,但表示要寫遺書給父親,還說死後要化為厲鬼向冤枉他的長官討債。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Vrindav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