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購無王管 倒閉走數難追究
 (經濟日報)2011年4月16日 星期六 

【經濟日報專訊】團購熱潮近年風靡全港,餐飲、美容、戲票以至觀光巴士票,全皆可以團購,但團購網不受地域所限,不一定在港作商業登記,一旦倒閉「走數」,消費者難以追究。有投訴者以近200元購買花藝班會籍,最終一無所獲;亦有人購買觀光巴士票後,難以預約,終因過期不能使用。

消委:付款形式難監管

網上團購無真人售貨,有團購網列明「不保證能持續不斷或安全地使用服務」,更有團購網職員坦言:「結業不關我事,未必可獲賠償。」

Auction Sites

消委會    接獲涉及網上購物投訴不斷上升,去年全年僅2宗,但今年首3個月已達11宗,涉款10,998元。消委會總幹事劉燕卿指,團購以「先付款,後取貨」形式交易,難以監管,特別是海外登記團購網,故會密切監察。

開班不成 投訴始退款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    表示,不論交易透過哪一種媒介進行,如涉欺詐罪行或在營商過程、業務運作中作虛假商品說明,均受到刑事法及《商品說明條例》規管。

今年1月一名投訴人於團購網站,花199元購買花藝班會籍,以信用卡付款,當時無收到任何確認電郵及優惠券,故分別向團購公司及花藝中心查詢,惟多次致電仍未能聯絡團購網負責人,及後向消委會投訴,商戶其後向投訴人退款。而消委會所接到11宗投訴中,3宗涉及上述花藝店,均指開班不成。

另有人購買兩張50元的觀光巴士票,預約常爆滿,最後逾期不能用,投訴人向消委會投訴,團購公司主動退款。

部分列明 損失不負責

不過,有部分網站的條款列明,不會因網站內資料錯誤或不實導致損失而負責,團購平台「tuncow」在會員合約及私隱政策一欄,列明「任何特別、附帶的或間接的損害,我們概不負責」;並建議「買家就購買活動提出索償前,先與賣家協調處理糾紛」。

記者曾以消費者身份致電「GroupBuyer」查詢,職員指,若在購買優惠首7日或優惠仍未開始使用,較易退款;但如賣方結業,被問及能否賠償,該職員只稱「結業控制不到,未必可獲賠償」,但解釋每次交易,公司與商戶之間是分批付款,如有關項目亦仍留有一定金額,或可按比例賠償;而「夠買網」亦列明除非特殊情況,否則所有「夠買券」不得退還。

中大市場學理學碩士課程主任冼日明指,團購存有不少陷阱,如貨不對辨、付錢後收不到貨,消費者應光顧信譽良好的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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