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識導賞﹕菜園新村 實驗耕作共同體
明報 
11/27/2011

【明報專訊】隨着半年前順利搬遷,菜園村逐漸從公眾的記憶中淡出。
不想再被迫離開家園,

47戶劫後餘生的村民合資買入新村地皮,
透過民主商議、自主規劃重建農耕生活。
復辦後的菜園新村導賞團,話題焦點從逼遷危機,
轉向香港農村的復興大業。

在朱凱迪帶隊下,上周日我們走訪鄰近村落和農地,
了解鄉郊環境的變化與本土農業衰亡之路,
由此總結重新出發的方向。

八鄉人食八鄉菜
菜園村原有150戶,經歷漫長而痛苦的護村抗爭後,堅持到搬入新村的只剩47戶約130人。村民購入14.5萬呎地,作為重建家園和耕作之用。席間朱凱迪展示村民協商而成的規劃藍圖——青山綠水、生態魚塘、龍眼樹林……農地公有,重現社區互助和合作精神;實行有機耕種,善用廚餘和家居廢水;房屋井然有序,按地勢決定坐向,依照村民生活習慣而設計。他們說,這裏不止是個住的地方,而是要考慮這一代與下一代要過一種怎樣的生活;這是一場新農村實驗,名為「八鄉人食八鄉菜」的自產自銷社區網絡,望由此處開始,讓大家思考生產者與用家、人與土地的關係。

埋在地下的原居民耕作史

菜園新村附近的水盞田,是不再務農的原居民聚居之處,有着大片荒廢了的農地,村民一直很想跟地主洽商復耕。

菜園新村的位置,四周被原居民村圍繞。原居民這身分,由1898年英政府與清廷簽訂《展拓香港界址專條》、租借新界土地99年而建立。在此以前在新界居住的,被承認為新界原居民,擁有土地和丁權;其後才到新界落腳的,便是非原居民。

1950、60年代,由於內地南來避難的移民過多,港英政府鼓勵他們到新界鄉郊耕作和居住,成就第二代農民。他們與原居民最大的分別,便是買不起自己的農地,只能向原居民租賃。不少原居民於這時期放棄務農,成為坐待收租的地主。

脫離了耕種的地主,於是不再關注土地的狀態和未來。80年代起,城市急速發展,新界土地有價有市,原居民地主認為租賃予倉庫、回收場或發展地產利潤更高,開始不願意租地給第二代農民。

加上內地供港農產品漸成主流,港英政府開始推出各種不利農業發展的政策。例如提高豬隻和家禽養殖業的排污管制,農民無法負擔相關設備;種植蔬果面對內地競爭,批發商的收購價低得難以為生,前景不明,後代子女紛改行往城市工作。

農民對耕作意興闌珊,原居民掌握土地,以商業思維謀求利潤最大化;90年代起,地產項目和露天貨倉、車場、回收場取代農業,在新界遍地開花。然而,在原居民的勢力中,土地利益亦只集中在少數人手上,一般男性原居民除了建一座丁屋的權利外別無其他,形成鄉事勢力內部嚴重腐化、黑幫傾軋的原因。

NatureHills 

引水道劃分的土地霸權

中國人以農立國,傳統來說,有選擇的話不會住在山上,因難以耕種和灌溉。往日的新界原居民都群聚於平原地帶;英人接管香港後,一來擁有泵水上山的技術,二來覺得香港氣候太熱容易致病,喜愛山上較清涼的環境,才形成「住半山=高級」的觀念。

山對於新界人來說本是共有地帶,是砍柴和安葬先人的地方,山野資源一向都是大家自由取用。1898年後,英人要求新界人交出地契登記,他們只能交出農地和房屋的契,山沒有契,於是所有山坡都成為政府土地。

其後政府得以很方便地在山上興建水塘,將新界的水資源抽走供市區使用;原居民多年來從事稻米種植,因其所需水量特別多,水資源被奪後,元朗絲苗從此絕迹,只能種菜。今日的新界原居民常常覺得自己為市區人犧牲很多,這是其中一個主因。

從照片中可見,山上樹木層隱約分成上下兩截,橫向那條分界便是興建了通向水塘的引水道(虛線)。引水道以上屬法律保護的郊野公園範圍;引水道以下至城市之間,大片荒廢土地,農民、原居民、地產商各有所求,新界所有的土地爭議都在此處上演。無權無勢亦無錢的農民,現時往往只能在四野無人、無車路到達、墳墓處處的山邊覓得零碎耕地,即使成功租下亦不知何時被趕走;鄰近引水道和郊野公園的地帶,因大興土木發展基建的可能性較低,為務農者提供相對穩定的落腳地。

群居變散村 被收購難抗爭

開埠以前的新界鄉郊,是無政府無警察地帶,故村民都以氏族為單位,聚居在一起,守衛自己的田產和水源,形成圍村。房屋群聚在一塊興建,以外就是大片一望無際的農地。這些氏族村落的土地都屬集體擁有制,地權變動需要全族人同意,以這機制保護家產。

戰後第二代農民來港,鄉村環境就有所改變。田地被分割成很多個小塊,房屋散佈在各個小塊中,形成所謂的「散村」。由於土地都是租來或辛苦儲錢購入的,每家人都以鐵絲網圍住自己的範圍,以界定私有財產。

第二代農民只以核心家庭為單位,相互之間沒有氏族聯繫;也在不同年代到達新界居住,難互相信任。他們各自規劃鐵絲網內的小天地,但面對鄉事勢力或發展商的收購時,往往勢孤力弱,難以協調和團結抗爭。而且從事農業受天氣影響,失收風險大,各自為政的生產模式格外艱難。

舊菜園村本是這種散村的代表,總結第二代農村衰落的經驗,村民決定在新村恢復土地集體擁有制,合資1800萬購入14.5萬呎土地。當中43%是公有耕地,由「菜園新村有限公司」持有,47戶村民每戶派一名代表擔任股東,變賣土地需要所有股東同意,加入新股東亦需要取得三分之二現有股東同意,以保衛新村田產。公有田地採用半集體經濟,種植方式、作物種類、產品定價、盈利分帳等都由村民共同協商,一同分享耕種技術與分擔風險。餘下57%的土地,則興建村民居所和公共設施。然而,政府的賠償金額不足以支付建設成本,而且申請復耕和開展建築工程的手續繁複,村民的美好藍圖目前還落實無期……

理想集體耕作如何有機運作?

一片土地由雜草叢生到適宜耕種,開墾的時間足足需要一年。數十年前,租賃耕地的合約一般年期較長,而且慣例是頭一年為「開荒期」,第二年才開始計租;現在不單已沒有這樣的免租期,合約亦短至三年,農地剛開始進入狀態,農夫剛摸熟當地的水土和氣候,又是時候被逼遷。從事耕種的人沒有自己的土地,是香港農業的致命傷。台灣卻步香港的後塵,近年修例容許分割農地自由買賣,又放寬農舍的興建限制,最終難免走上追逐地產利益之路。

由於菜園村民購入的土地還未能復耕,唯有先在附近租賃約3萬呎農地,現時大約由10戶村民共同經營,率先實驗理想中的生產模式。初時村民種菜,不料區內荒地太多,雀鳥平時難找嫩葉進食,於是村民種的菜剛長出苗來,就成為雀兒的豐富午餐。後來便改種黃豆、四季豆、番薯等雀鳥無法消化的作物;不說不知,現在流行食的番薯苗,從前很少人種,因為不值錢,只用來餵豬,連雀兒都嫌口感太粗不會吃,不料現在卻成為城市人的飲食潮流。另一菜園村產物便是洛神花,收成需時半年,可以作為花茶冲飲。

導賞團資料
導賞主題﹕
新界鄉村發展史、菜園新村規劃介紹、菜園新村農業先鋒隊農田
日期:逢周六下午2時至5時
收費:每位60元(包茶點)
日期:隔周日 下午3時至7時
收費:每位100元(包晚飯)
報名╱查詢﹕choiyuensupportgroup@gmail.com / chimmyc@gmail.com
文 林茵
圖 尹錦恩
編輯 蔡曉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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