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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成營養標籤造假 食安5宗罪
經濟日報 
11/17/2011

食物安全中心抽查食物樣本的營養標籤,多集中監察大型超市的食品,被質疑製造大部分食品標籤合規的假象。 

【經濟日報專訊】營養標籤實施1年,當局稱合規比率達99.3%,惟審計署測試發現6成標籤與事實不符,有食品鈉含量比標示高逾10倍,並揭示食安中心執法不力5宗罪(見表),包括主查大超市少理高危小店,突擊巡查竟是沒舖的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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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中心被抨製造近百分百合格的假象,縱容營養標籤造假,法例形同虛設,危害糖尿或腎病人致併發症或腎衰竭。

食安:調整策略巡小舖
食安中心回應,接納審計署署長的建議,中心今年4月起已調整執法策略,改為集中巡查小型零售店舖。

食安中心在營養標籤制度實施首年間,肉眼檢查16,245個食物樣本是否有1+7營養素標示,78個不符合規定,合規定比率高達99.5%。
但審計署調查發現,大部分選定作肉眼檢查的樣本都來自連鎖超市。
以今年3月的巡查為例,檢查了2,382個食物標籤,逾7成來自超市,只巡了6間土產店,檢查14個食物標籤,比率僅0.6%。

至於首年肉眼檢查的16,245個樣本中,有505個曾進行化學分析,僅33個不合規。

肉眼查 僅驗1項營養素

然而,審計署發現,該505個檢測樣本,7成只驗其中一項營養素,更不一定驗最主要或風險較高的營養素,例如聲稱低糖豆奶,只進行蛋白質化驗,沒驗糖份。審計署遂於今年7月抽查九龍城、北角及上水共55間零售店,包括濕貨街市檔位、土產商店、零食店等,46間都有售懷疑不符營養標籤的食品,涉及超過350款產品。

審計署再就70個食物樣本進行測試,發現42個樣本,即6成營養標籤都與事實不符,其中22個更有2種或以上營養素資料不符,高風險產品包括穀類食品、保健食品、補充劑、調味料及醬油。

樣本鈉含量 超標示10倍
化驗樣本當中,有6個樣本是食安中心早前已發現不合格的食品,結果發現之前沒驗的營養素含量都與事實不符,例如一個樣本的鈉含量,是標示的11倍多,另一個樣本的糖份,則比標示的高出1倍以上。

審計署更發現,食安中心今年兩度去突擊巡查沒商店的街道,包括3月時突擊9條街,有零售店的街道上每條不多於3間舖,其中2條街更完全沒零售商店,另外6月突擊3條街亦沒有商店。

立法會議員李華明批評食安中心製造假象,令人覺得大部分營養標籤都已合格,議員及消費者又無從求證。他批評食安中心工作馬虎,對食物標籤的抽查工作不力,令法例形同虛設,無法保障消費者,事件打擊市民對營養標籤制度的信心,中心必須加強抽查中小型商舖,以及測試所有須標籤的營養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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