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漢羅湖走水貨面臨監禁 打「螞蟻搬家」新法下全國首例
明報
7/21/2011

上水火車站及晉科中心一帶,仍見到大量水貨客埋首收拾貨品。

【明報專訊】內地今年5月起實施《刑法修正案》,規定走私任何貨品者,第3次被截獲即會被刑事立案,辣手條例令水貨客聞風喪膽。一名在新法後兩次走水貨遭罰款的港漢,上周六(本月16日)再攜近百個無線路由器入境內地時被截,成為全國首個刑事立案的水客,將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

3次被截刑事立案 或3年徒刑


過往內地刑法規定,走私逃稅達5萬元人民幣才會構成刑事罪,故水貨客以「螞蟻搬家」形式,頻密私運小額水貨到內地掙取差額,其中上水區每天有數千人頻繁進出關口,亦有自由行旅客來港搜購港貨。

今年5月實施的《刑法修正案》專門堵塞水貨活動,一年內首兩次被截獲的水貨客會處以行政處罰,若違規者第三度走私,將被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逃稅額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由於條例範圍覆蓋所有報關物品,不少水貨客只好「洗手不幹」,深圳海關表示,《修正案》實施首月,旅檢渠道查獲走私案數目下降近七成。

檢96個路由器 獲報酬100元

上周六,一名黃姓男子從羅湖口岸入境內地,深圳關員在其行李內檢獲96個未報關的無線路由器。黃某報稱受僱帶該批物品入境,成功後可獲取100元。海關緝私部門調查後,發現黃某曾於本年5月1日及7月9日,分別走私2部筆記電腦及45部手機入境,當時予以行政處罰,故這趟會被刑事拘留,成為全國首宗案例。

深圳海關提醒進出境旅客,除了職業「水貨客」外,出入境旅客如多次超額帶貨也有可能面臨牢獄之災,故呼籲旅客切勿超帶貨物進出境。

港人走水貨走到面臨牢獄之災,惟本報記者昨日走訪上水火車站及晉科中心一帶,仍見到大量水貨客埋首收拾貨品,貨品由奶粉、洗頭水到藥材零食一應俱備,手拉車和紅白藍尼龍袋穿梭車站閘口,當中既有香港人,亦有不少操普通話及貌似來自內地的人,眾人對有港人因走水貨被深圳當局刑事拘留,多表示不知情。

其中一名拉着整車約20罐奶粉的六旬婦人表示,每天可來回深圳4至5次,每次酬勞110元,計算起來亦月入過萬,收入不俗。對於運奶粉也可能要坐監,婦人坦言:「唔驚得咁多,我成60歲,咁嘅年紀仲做得乜呀?都要搵食。」她亦曾被截查罰款,並指近年入行者眾而競爭加劇,而且深圳海關「已經收得好緊」,這行業愈來愈難做下去。問到未來怎麼辦,婦人拖着車子匆匆入閘,拋下一句:「我好忙,趕時間,唔得閒講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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