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前落沙井 渠工溺斃 業界轟安全指引如虛設
明報 – 2011年6月18日星期六

【明報專訊】昨日凌晨一場傾盆大雨,沒有水浸,荃灣大窩口一名勘察雨水渠的工人,卻被突然洶湧而至的洪水冲走,溺斃渠內。事發後不足1小時,天文台發出黃雨警告。悲劇揭露,目前雖有指引指導工人在沙井工作,但即使下起滂沱大雨,只要沒有發出暴雨警告,工人亦可落沙井工作,有業內人士批評指引形同虛設,死者兒子亦質疑:「落咁大雨,點解仲要畀人落去(沙井)?」


無用三腳架固定安全繩
現場為葵涌建全街近青山公路的雨水渠沙井。昨凌晨約1時半,當時滂沱大雨,馮某與另外3名工人到上址打開沙井渠蓋,進行定期雨水渠勘察工作。馮某帶同對講機及攝影鏡頭獨自進入沙井,其餘3名工友則在地面支援。雖然馮某身繫安全繩,但現場沒有連接安全繩、以防工人被冲走的三腳架。

馮某進入的雨水渠,深入地底約1.2米,沿直徑僅有1.05米的水渠爬行,約20米後停下工作。半小時後,兇猛洪水突然沿雨水渠淹至,馮祥友反應不及,慘遭洪水吞噬,沿渠冲前。工人此時亦察覺雨水渠水流變急,立即用對講機叫馮某返回地面,但馮某並無回應,攝影鏡頭畫面更突然消失。

失蹤半小時救起
工友暗叫不妙,眾人合力圖將馮某拉回地面,但由於水流湍急並不成功,工友最後致電報警。消防潛水車接報趕抵現場,派出蛙人進入沙井搜索,在水渠內發現已昏迷的馮某。由於雨水渠水流太急,蛙人抱着馮某順着水流,在另一個沙井渠口將馮某抬返地面。馮某在失蹤後約半小時始被救起,送院搶救後終告不治。
死者馮祥友(61歲),任職渠務工人十多年,受僱於高暉工程。馮祥友與妻育有兩子,分別23歲及21歲,次子仍在求學,一家四口居大窩口邨。

死者任渠工十多年育有兩子
事發現場青山公路的地下水渠與健全街地下水渠交接,本身為斜路的健全街全場300米,斜度令流水速度更快,加上事發的青山公路地下水渠直徑只有約1米,令洪水速度更急速。

根據現行安全指引,在天文台發出暴雨警告下,工人不能進入沙井工作。不過,天文台在事發後約45分鐘才發出黃色暴雨警告。天文台科學主任李立信指出,昨凌晨零時至2時,本港只有個別地區每小時錄得10多毫米雨量(當中包括現場所屬的荃灣區),故當時未發出黃雨警告。建造業總工會權益主任趙建強指,即使沒有暴雨警告,個別地區亦可能下大雨,批評有關安全指引形同虛設,無法保障工人安全(見另稿)。
渠務署助理署長陳柏強表示,工人在沙井等密閉空間內工作前,承建商的合資格人士需先進行風險評估。渠務署總工程師(九龍及新界南)黃繼達指,若天氣惡劣,工人不應進入沙井工作,署方會翻查事發時該區雨量等天氣資料,調查承建商的風險評估是否失當。

家屬促署方徹查意外
死者家屬昨午與渠務署人員開會。死者胞弟馮葆真不滿渠務署並無清楚交代意外起因和經過,他質疑事發時天氣不穩,根本不適合在沙井工作,要求署方徹查事件。死者次子馮志傑亦不滿承建商未做好風險評估:「落咁大雨,點解仲要畀人落去(沙井)?」工業傷亡權益會總幹事陳錦康批評渠務署未有嚴格監督承建商,需要為意外負責。

勞工處已派員調查意外起因,並勒令涉事承建商暫停有關工作。
明報記者 屈俊樂 馬耀森 林錫禮 黃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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