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撞車殺人判死刑

西安音樂學院大三學生藥家鑫涉開車撞人後又故意殺人案,昨日由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民事賠償 45,498.5元人民幣。

為避責殺人滅口

判決書指,藥家鑫犯罪動機極其卑劣,主觀惡性極深,手段殘忍,社會危害性極大,雖有自首仍不足以從輕處罰。藥家鑫去年底開車將死者張妙撞倒後不但不予施救,更恐其記住自己­車牌號碼,為逃避責任還殺人滅口,持尖刀捅刺她胸、腹、背等處八刀,致其死亡。之後在父母陪同下向警方自首。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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