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責監管推銷核電 政府雙重角色惹質疑
 (明報)2011年3月21日 星期一

【明報專訊】日本    政府負責監管核電站,同時肩負向海外推銷日本核技術的雙重角色,令人質疑政府機關能否嚴格執行監管。

按日本政府架構,負責監管核電站的是原子力安全保安院(NISA)。NISA隸屬於經濟產業省,經濟產業省近月一直替包括東京    電力在內的日本能源企業向海外推銷,幫助他們贏得興建反應堆合約。日本能源企業在海外的對手包括韓國    、俄羅斯    等,經濟產業大臣直島正行去年8月率領包括東電在內的日本電力供應商到越南    推銷核電站,之後越南宣布計劃的兩個核反應堆將選日本為合作伙伴。

多番事故 揭監察疏忽


日本政府則稱,隸屬內閣的國家公安委員會亦負責監管核電站,這雙重檢查系統已能保證政府監察保持獨立。

日本過往的核事故,亦揭示日本監管機構疏忽。1999年東海村濃縮鈾原料處理廠發生事故,工人處理鈾時違反安全程序,引致核連鎖反應,兩名工人喪生,並泄漏放射性物質。政府官員事後稱,該廠缺乏安全器材,員工亦未經過訓練,又承認政府最初低估了事故的嚴重程度。而東電亦有竄改安全紀錄的前科(見表)。

美國    對核能的監管在1970年代亦引起雙重角色質疑。美國原子能委員會是監管核能的機構,但它同時負責推廣核電的好處,國會質疑它會否就核安全問題跟核電公司對質。美國終在1975年成立獨立監管機構核能管制委員會(NR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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