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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堂「大師」二奶控謀殺子女 憂三奶奪愛 迷魂子女燒炭
 (明報)2010年11月10日 星期三

【明報專訊】中年女弟子21年前在佛堂參拜時與「大師」結緣,由弟子變身情人及誕下3名孩子,並與佛堂女「老師」展開三角關係,彼此居住相鄰大廈和平共存。惟婦人懷疑「大師」另與「三奶」生兒育女,遂讓兩子女喝下「安眠藥橙汁」後燒炭,欲同歸於盡,她自殺不遂,被控謀殺兩子女昨日受審。

被告利鳳儀(39歲)相貌娟好,神色極憔悴,她被控去年10月14日於屯門    翠林花園C座寓所謀殺13歲兒子李兆亨及12歲幼女李寶嘉。控方指出,被告與兩名證人梁穎蘭李錦士發展三角關係。被告自93年與李錦士過從甚密,94年誕下現年16歲的長子,多年前隨李和梁遷到美孚新村    同住,而李錦士一直向被告提供每月1萬元生活費及居所,他每周都與被告和子女見面。

「大婆」梁穎蘭85年離婚,供稱86年起與李錦士同居至今,二人未有結婚。她與李錦士在屯門一工廈內合營「觀音聖陽宮」,被告隨其母前來參拜,投入李錦士門下當弟子,三人結下不解緣(見另稿)。94年李錦士直言與被告有染,爭吵後梁穎蘭默許李錦士享齊人之福。李遂安排被告入住翠林花園C座,與居於D座的梁穎蘭做「鄰居」。

被告來電殺咗細路 大婆不相信

梁穎蘭續稱,去年10月12日為了與前夫所生的兒子結婚擺酒一事,遭被告誤會而爭吵,同日晚上被告得悉內情後向她道歉。她憶述被告透露,李錦士承認另有新歡更已誕下兒女,被告又稱「佢出面仲有第二口的仔女,點會惜我口的仔」。

兩日後中午1時,梁穎蘭收到被告來電,說「兩個仔女無反應,我醒返,我殺咗兩個細路」。梁以為被告開玩笑,稱「係真就快口的打999」,同居的李錦士亦認為被告虛報,「我唔信,唔使報」,詎料兩小時後收到警察通知,二人立即趕往屯門。


大婆稱痛惜被告子女

梁穎蘭直言,多年來與李、被告和被告親兒和諧共處,更為被告照顧長子。她指被告不擅照顧嬰兒,誕下長子不足3年再懷孕,擔心無力照料,「佢兩個(李與被告)傾談,問我可唔可以照顧大仔」。梁穎蘭願意充當「湊仔婆」,十分痛惜「情敵」的長子,「佢當時好跟我」,又指被告另外兩子女亦親近她,「佢口地都叫我做阿媽,成日有買禮物送畀佢口地」。

控方指出,案發日凌晨鄰居向大廈保安投訴被告寓所冒出黑煙。被告向到場調查的消防員報稱在家中燒香,著他們勿打擾兩年幼事主。被告被捕後向女警承認燒炭,焗殺親兒。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HCCC1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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