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事件

陳健康事件源起於1998年10月19日發生於香港上水天平邨一宗倫常命案,事件主角陳健康因在深圳另結新歡、令妻子不悅,妻子其後將兩名兒子從上水天平邨住所拋落地下,然後跳樓自殺身亡

香港傳媒爭相報導事件,追訪陳健康的下落及包二奶的細節,其中《蘋果日報》記者向陳健康提供5000港元召妓,拍下獨家照片,事件引起公眾嘩然,該案件亦成為探討香港傳媒專業操守的案例及教材。

陳健康的妻子(41歲)因不堪丈夫在深圳包二奶,於1998年10月20日凌晨將其兩名兒子陳浩賢(十歲、陳浩(七歲),從天平邨天明樓14樓拋下,繼而跳樓自殺身亡。三人被發現於天明樓花槽及一樓簷篷上,送往北區醫院後證實死亡。

事後警方確認死者的身份,並聯絡到其40歲丈夫陳健康。陳健康對記者表示,自己對妻兒的死不感到悲傷,更揚言自己「性慾好強」,但妻子產下次子後對性事不感興趣,夫婦因性生活不協調經常吵架,其後他定期到深圳尋歡,結織了一名四川女友,在事件發生的翌日,陳健康更揚言打算到深圳與該名女子結婚,重新生活,但其後陳健康改口否認自爆情史。

傳媒將陳健康冠以「人辦」以及「現代陳世美」的稱號。

陳健康又利用當時亞視《今日睇真D》和無綫《城市追擊》等資訊娛樂節目,公開向四川女友示愛。兩個節目於10月23日播出陳以長途電話與深圳情人對話的片段,陳更坦言妻子不懂打扮﹐只會在家照料孩子﹐對妻已經全無愛意﹐自己因此出外找性愛,並對認為並非自己行為害死妻兒﹐反而怪責死去的妻子﹐將兩個兒子害死。

10月24日,《蘋果日報》刊登以「不傷家變 人辦尋歡」為題的獨家報導,圖文並茂報導陳健康在妻子死後仍北上召妓尋歡。事件主角陳健康幾日未有露面。
事後,天明樓互助委員會籌集帛金,為三名死者殮葬及打齋。有些邨民因此事而徹夜難眠,需接受心理輔導。有些人更申請調遷,希望遠離凶案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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