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撞死人 友囂張輾屍
撂黑衣人推警嗆聲 「警察是三小」
2010年05月13日蘋果日報

【都會中心╱台中報導】台中巿街頭昨發生一起令人髮指的死亡車禍。酒駕肇事的賓士駕駛撞死騎單車婦人後,竟找來七、八名黑衣人到場助陣,對警察叫囂、推打警察;其中一名黑衣人更是漠視公權力,不但囂張地駕車撞警車,還二度衝入車禍封鎖線、輾過死者右腿斷肢。死者弟弟氣得大罵:「實在有夠惡質!」

令人髮指

警方調查,昨晨五時許,婦人黃惠(五十六歲)訪友後騎單車返家,在經陝西路、文心路口時,被駕賓士載女友的彭偉明(二十五歲,毒品、妨害自由前科)撞飛約五十公尺,當場頭骨破裂,右小腿被撞斷、飛離身體約五公尺遠,黃婦假牙、眼鏡、衣服散落一地,現場血跡斑斑。肇事賓士疑高速行駛,車頭嚴重毀損,煞車痕長達六十公尺,停車處距撞擊點達百公尺遠。

兩度開車衝撞

警方到場時黃惠卿已無生命跡象,警方隨即對彭偉明酒測,酒測值為零點零六毫克。他表示,前晚在女友家吃了一、兩碗薑母鴨,天亮酒退後才開車載女友外出,沒注意右側有單車騎士穿越馬路。彭偉明因未帶證件,當場打電話給友人張惟勛,請他幫忙帶駕照到場。

不料,張惟勛(二十七歲,組織犯罪前科)也帶著酒味到場,還撂來七、八名黑衣人,欲強行進入車禍封鎖線找彭偉明遭警制止,張竟嗆聲:「警察是多大、三小、幹你娘。」部分黑衣人還動手推警員,彭偉明等忙勸阻才平息。

但張惟勛不願善罷甘休,駕黑色轎車繞了一圈後直闖封鎖區,先撞倒安全錐、再輾過死者右腿斷肢,警方記下車號以無線電通報警網攔查,並以兩輛警車擋住車道,張惟勛離去後,黑衣人也一哄而散。十分鐘後,張惟勛二度開車重回現場,衝撞擋道的警車、再度輾過死者右腿斷肢加速逃逸。

家屬斥「惡質」

目擊的死者弟弟氣得大罵:「實在有夠惡質!人都撞死了,對死者及家屬一句道歉都沒有,還找人來挑釁,更可惡的是開車輾過死者屍體兩次,沒道德到對死者如此不敬。」

一小時後,張惟勛由友人開車載到派出所投案,他承認故意開車衝撞封鎖現場安全錐,聲稱「不知有輾到死者斷掉的腿。」張的酒測值達零點八一毫克,他辯稱原本沒喝酒,在友人載他到案途中,因情緒緊張才喝酒紓壓,警方雖在其友人車上發現數罐啤酒,但懷疑他故布疑陣,企圖規避酒駕刑責。

警方指出,車禍現場即聞到張惟勛身上帶有酒味,且目睹他有駕車行為,認為他說事後才喝酒是推托之詞,訊後依毀損屍體、公共危險、妨害公務等罪嫌送辦;而肇事的彭偉明則依過失致死、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

輾屍可囚5年

律師郭隆偉表示,開車輾過死者斷肢,觸犯《刑法》褻瀆祀典及侵害墳墓屍體罪、妨害公務罪,最高分別可判刑五年;若警方將斷肢列為證物,張惟勛還另涉《刑法》湮滅證據罪,最高可處兩年有期徒刑。

彭偉明的父親說,很少與兒子聯絡,不知賺什麼錢可以開賓士。警方則表示,彭、張自稱無業,但從兩人前科及背景研判,可能討債為生,將再調查是否涉及其他不法;此外同夥黑衣人也涉毆打警員,將追查到案。

婦人遭撞死、輾屍 時序

◎2010/05/12
˙05:30:彭偉明前晚在女友家中吃薑母鴨後,開賓士在文心路、陝西路口,撞死騎單車婦人黃惠卿,她右腿被撞斷。
˙05:37:警方到場處理,彭未帶證件致電張惟勛,張駕車及找來7、8名黑衣人到現場。
˙05:51:張等黑衣人嗆警罵三字經,還動手推警員。
˙06:26:張開車闖車禍封鎖現場,撞倒安全錐,第一度輾過死者黃婦右腿斷肢。
˙06:36:張再撞攔阻的警車,二度闖車禍封鎖現場,再輾過黃婦右腿斷肢後,逃離現場。
˙08:00:張在友人陪同下向警方投案。
酒駕撞死人及輾屍體 涉及刑責

◎酒駕撞死人(彭嫌所涉刑責)
˙過失致死罪: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千元以下罰金
˙公共危險罪: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5萬元以下罰金
◎輾屍體(張嫌所涉刑責)
˙褻瀆祀典及侵害墳墓屍體罪:處6月以上 、5年以下有期徒刑
˙妨害公務罪章妨害職務上掌管之文書物品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公共危險罪: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5萬元以下罰金
資料來源:律師郭隆偉、台中巿警局第三分局偵查隊長楊錦棠

酒後開車,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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