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茂坪童黨燒屍案 死者為新移民陸志偉(花名阿雞)
香港開埠以來,發生過多宗令人髮指的血案。若論轟動程度,九七年發生的秀茂坪童黨燒屍案一定榜上有名。案中死者為新移民陸志偉(花名阿雞)。
九五年,當時十三歲的阿雞結識了村內一班童黨,陸因不滿他們屢次欺負任清潔工人的好友陳木清(花名三叔)而代他報警。事件揭發後,這群童黨自覺被出賣,故引阿雞到一公屋單位教訓一頓。
阿雞被誘到單位後,眾人將他當人肉沙包般毒打,阿雞被打到跌倒地上,他們仍不停手,其中一人用摺的腳夾著他頭部,並用雙腳踏著他手臂。他們一面虐打阿雞,一面向他提問,回答稍一遲疑,就用自製的雙截棍及金屬皮扣鞭打他。
其後他們更捉著阿雞雙腳,將其倒吊,一下接一下地將其頭部撞向地面。他們模仿漫畫書執行家法的方式,一面念詩,一面用刻著自己名字的鐵通虐打他。阿雞終於不支倒地,返魂乏術。這班童黨見阿雞已死,就用火水及硫酸燒屍,並把燒剩的屍骸棄置在垃圾站。後因三叔報警,兇案才被揭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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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茂坪童黨燒屍案
1997年5月14日晚上,年僅16歲、花名阿雞的陸志偉成為一班冷血童黨虐打的對象;勢孤力弱的他,於肉隨砧板上的情況下任由宰割,求助無援。經過三小時慘無人道的對待之後,於翌日黎明前結束他短暫的生命。涉案的兇徒一共十四人,但令人齒冷的是他們犯案時都不足十八歲!事發前,住在秀茂坪的輕度弱智男子三叔被這班童黨欺負,事後他們思疑阿雞慫恿三叔報警,因而轉移視線,向阿雞下毒手。
在死亡約會上,有人使出各種新的招數虐打阿雞,包括令人毛髮直豎的「人肉打樁機」;有人更出外搜尋新的武器以增加刺激性,連本來旁觀的女童都加入圍毆行動,對死者亳無憐憫之心;這一切都顯示出他們的世界充滿暴力,而且有一套獨有的道德標準!
主審法官王見秋曾經形容這宗童黨虐殺案為一項令人震驚的罪行,並且以惡毒、 無人性、極端殘忍暴力來形容幾名主犯。他又認為首領傅顯進亳無憐憫之心、無藥可救,是一名危險的年青人。而另一方面,被判謀殺罪名成立的共犯黃金寶,在入獄前曾經表示,阿雞的死是他預料之外,因為以往三叔被眾人虐打,都能命存!
在暴戾與無知之間,這班年青人狠狠地剝奪阿雞的生命。他們沉溺在充滿英雄主義的漫畫世界之中,認為人是打不死的!另一方面,他們以社團的方式結黨,將被視為「二五仔」的阿雞以家法伺侯。其中一幕的虐打過程,就是由其中一人背出一首有眾人名字的詩,唸到哪名字時,就由哪位出手虐打阿雞,整個暴虐過程,就彷彿是一場瘋狂的遊戲。
當眾人發現阿雞的呼吸越來越微弱時,便漸漸焦急起來;其中一名主犯智偉,在情急之下向關帝祈求保祐阿雞不要死,而另一人更打算找黑市醫生回來搶救阿雞;但是一切都太遲了,因為阿雞已經返魂乏術,故此他們唯有設法將阿雞的屍體處置。他們的方法就是將屍體用紙箱裝載,運往秀茂坪三十二座的垃圾房燒毀,但在此之前他們以腐蝕液淋在阿雞的臉上,使人無法認出屍體的樣子,最後他們更將燒剩的屍骸掉在垃圾車之中運去堆填區。而阿雞就這樣從人間蒸發了……
但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這宗表面上亳無破綻的殘酷燒屍案,終於在目擊證人三叔的舉報下曝光!
案件在1999年1月審判,案中一名被告石子健轉為污點證人,協助警方破案。結果,六名主犯被判謀殺罪成立,其中四人被判處終身監禁。直至去年7月中,六名被告上訴要求推翻定罪,結果第三被告麥家豪成功由謀殺罪改判為嚴重傷人罪,由入獄廿六年改為入獄七年,而另外四名被判終生監禁的少年,就由王見秋法官改判有期徒刑,最少服刑年期由22至25年不等。法官王見秋承認自己初判的時侯,因一時疏忽,並無依例給予他們最低刑期,只是判他們終身監禁。但是他亦重申,文明社會絕不容許這種殘暴罪行發生,被告應判阻嚇性的刑期,否則將會屍骸滿佈!而這班年青人,亦為他們的罪行負上沉重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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