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纏訟20年 蘇:無罪是應該的
 2010/11/15 
呂苡榕
台灣立報

【記者呂苡榕台北報導】2010年11月12日,蘇建和3人再更二審宣判「無罪」,為台灣司法寫下一頁歷史。全案至今經歷20年、3次非常上訴、4次死刑和2次無罪。12日更二審判決出爐,還給3人清白,蘇建和感慨:「無罪判決本來就是『應該的』,因為我沒有犯罪!」蘇案律師蘇友辰表示,20年纏訟非常漫長,呼籲司法勇於面對真相,讓人間悲劇及早落幕。

▲纏訟多年的夫婦命案,被告蘇建和(前右)、劉秉郎(左 3)、莊林勳(後右)12日獲高院再更二審判無罪。蘇建和步出法院看著民眾聲援的布條露出笑容。(圖文/中央社)

蘇案成司法黑暗表徵

1991年,台北縣汐止鎮發生漢、葉盈蘭夫婦命案,原本根據指紋找到正在服役的海軍陸戰隊現役軍人王文孝。當時王文孝供稱一人犯案,但檢方不信,認為死者身中79刀,不應只有一人行兇,判定其有同夥。

王文孝的弟弟王文忠在高雄被逮捕,供出蘇建和、劉秉郎與莊林勳3人。這天起,開啟了3人司法正義的追尋之旅,也為台灣司法的黑暗扯開一道裂縫。從1992年3人遭判死刑,中間經歷多次發回更審、上訴和非常上訴。

直到2003年判決3人無罪,蘇案看似露出一道曙光,但該年8月,判決遭最高法院發回更審;2007年再度被判死刑,並於同年11月最高法院裁定原判決撤銷,發回台灣高等法院更審。


2010年11月12日,3人在台灣高等法院等候判決,再度獲判無罪的消息傳出,聲援者都忍不住高聲喝采,為合議庭的3位法官鼓掌。

▲纏訟近20年的台北縣汐止吳銘漢夫婦命案,台灣高等法院12日再更二審宣判,被告蘇建和等人無罪。全案可再上訴。聲援民眾有人高聲歡呼,有人低頭拭淚。(圖文/中央社)

因為蘇案涉及刑求、沒有直接證據證明3人犯案,只有犯人自白書。王文孝迅速槍決死無對證,案子歷經多年,許多證據已消失,案情真相難以釐清。蘇案成為台灣司法黑暗的象徵,這次判決無罪,蘇友辰表示,感激合議庭3位法官發揮道德勇氣,「這是台灣保障人權的重要見證。」

新證據支持3人無罪

2007年,旅美鑑識專家李昌鈺以個人身分返台作證,提出18項新證據,表示兇手僅為王文孝一人,讓3人在2007年獲得無罪判決。律師團中另一位律師許文彬表示,根據李昌鈺的鑑定,案發現場的血跡相當完整,如果有4人同時在現場,血跡應該不會如此,可見只有一個犯人。

根據兇手側寫,兇手應是「孔武有力、可能吸食毒品者」。許文彬說,王文孝都符合這些特徵,但是王文孝重回現場模擬的錄影帶卻遭湮滅。另一方面,一開始檢察官認定被害者遭到性侵,但根據法醫驗屍後判定,死者下體「無故」,許文彬痛批,「無故」兩個字檢方看不懂嗎?

因為3人涉及遭刑求而寫下自白書,律師團針對汐止警察局提出告訴。「因為官官相護,最後以不起訴做結。」許文彬表示,蘇案正是台灣司法腐敗的例子。

20年後沉冤得雪,蘇建和感慨,本來就應判決「無罪」,因為他們並沒有殺人。陳秉郎打算等最高法院判決出爐後,重新安排自己的人生,他說:「希望可以重新回到學校唸書,因為這是我父親的遺願。」莊林勳哽咽感謝律師團這麼多年的陪伴:「希望我的不幸,可以換取別人的幸福。」

冤案相關人深受其害

雖然3人開心重獲自由,但受害者吳銘漢的哥哥吳唐接聽到無罪判決後,表示相當無奈,沈重表示:「這個冤不知何時才能昭雪!」

蘇案平反行動大隊表示,由於警、檢、審犯下的錯誤,造成官司纏訟20年,導致受害者家屬和被告仇恨對立。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蔡季勳表示,受害者家屬20年來也在期待真相,但是司法給社會大眾的,卻是一個「虛假的真相」。

因為隨意起訴,導致受害者家屬與被告長年活在痛苦中,蔡季勳強調,台灣司法必須正視問題,國家必須向受害者家屬道歉,因為司法過失,讓家屬期待的真相無法出現。蔡季勳呼籲政府應將更多資源投注在受害者家屬身上,提供心理輔導協助。

另一位司法冤案下的犧牲者盧正,他的姊姊也來了。不過,她的臉上沒有愉快的神情,因為盧正早就在這個體系下失去生命。蔡季勳說,大家期待的,是一個「人間的正義」,這個正義,只有在司法人員實踐法律的價值時,但台灣的司法人員卻只是執行法律,忘了立法的價值,許多冤案讓許多人拖磨了大半輩子,只為平反。

許文彬說,11月12日是台灣司法的新開始,讓大家重新反省司法的問題。蔡季勳期待台灣司法界能出現正向的改革,撤換不適任的司法人員,保障每個人依循法律途徑,都能找到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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