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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牌女司機奪兩命囚十月
(星島)2010年4月10日 星期六 

(星島日報    報道)元朗大樹下西路去年初發生兩死四傷奪命交通意外,領車牌僅半年的年輕會計女學生,昨透過律師求情時指,她事後感到自責更萌自殺念頭,獲法官接納其悔意,輕判入獄十個月、停牌兩年半。有死傷者家屬批評被告未向她們道歉(見另文)。

  記者:周凱盈

  區院昨輕判一名釀成奪命車禍的新牌女司機入獄,法官杜麗冰判刑時指車輛可致命,並寄語年輕人不要開快車,警告這是危險行為。

  認罪的女被告劉倩婷現年二十歲,在意外後曾出現腦溢血和積水,經手術後右邊手腳活動亦有困難。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對犯案深感懊悔及歉意,不期望得到死者家屬原諒,並呈上被告、被告家人及師長的求情信,被告指意外後她曾昏迷一個月才得悉意外,感到自責,因而失眠,現已嘗到極大教訓。

  傷者及父母撰求情信

  在意外中輕傷的傷者及其父母亦撰求情信,信中指被告為人理性、駕駛態度良好,各人曾乘坐被告駕駛的車輛,認為被告不愛「揸快車」,亦感受到被告事後的歉意,更透露被告事後曾萌自殺念頭。

  法官判刑時坦言,本案的判刑非常困難,法庭接納被告於案發後感後悔。曾參加反毒品活動的被告,性格外向熱心友善,對社會有貢獻,但案件卻導致兩人死亡,監禁式刑罰無可避免,考慮傷者求情信,決定採納較低的十五個月量刑起點,認罪後減刑至囚十個月;杜官又勉勵被告若感到絕望時,可重讀各人為她撰寫的求情信。

  後座兩乘客死亡

  案情指,去年一月二十九日晚膳後,被告借用胞姊私家車,接載五名十四至十七歲女友人回家,途中因迷路誤闖入元朗大樹下西路近塘頭埔的「倔頭路」,被告的私家車高速掉頭時,失控撞向停泊在逆線的貨車。兩名後座的十四歲女乘客楊綺妮張芷死亡,坐在前座的十七歲盧碧加右手臂及左邊鎖骨骨折,須留院治療,坐在後座的陳嘉琪下半身癱瘓,目前仍留院治療。

  警方根據現場閉路電視片和專家報告,估計被告案發時的車速高達八十七至一百○六公里之間,約九十七公里,超出該路段的五十公里限制。案件編號:區域法院    八八八──二○○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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