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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同黨教玩3P施迷劫
2011年10月12日(三)
東方

內地婦涉嫌與女同黨迷暈老翁再洗劫其家,導致一名老翁死亡的案件,昨在高院續審,控方播出被告與警方會面的錄影紀錄。被告在會面中聲稱,是同黨介紹她一同當娼接客,並教她在客人拒絕付款時,便在客人飲品中施用安眠藥令對方睡着,再拿他家中物品。

被告透露,案中死者與她及同黨輪流性交時曾提議玩「3P」,但遭她拒絕。

四十四歲的被告周素芹,否認一項誤殺及兩項施用藥物使人昏迷罪名,控方昨在庭上播放被告與警方的錄影會面紀錄。來自南海九江育有兩女一子的被告稱,她曾因在港逾期居留而遭遣返,○三年起她借用他人身份申請證件來港,同年在一艘船上認識與她為同鄉的劉麗英(阿麗),阿麗最初介紹她賣私煙,及後再介紹她當妓女來港與老翁性交易,每次約賺二百元,平均每日有一至兩宗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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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人倘拒付款 即迷暈掠財

就○五年三月廿二日德田邨德樂樓的誤殺案,她透露,早於當年三月初已在藍田的街市認識死者麥樹森(六十六歲),並曾與麥進行性交易。案發當日她與阿麗一起碰到麥,阿麗向他兜生意,麥答允給予四百元邀兩人到他家輪流性交。他們一同買奶茶回家喝,麥亦向被告透露自己有病,並在她面前服藥。

被告稱,她與麥性交後先往洗澡,而阿麗則表示麥提議三人一齊玩(性交),但被告以剛洗澡為由拒絕,她其後見到阿麗在與麥性交前,把一些加了「安定」(安眠藥)粉末的奶茶拿給麥喝,並稱喝了會較有力。被告說,阿麗曾教她若客人拒絕付款,便把安眠藥放進客人飲品內令他睡着,再拿他家中物品,當日麥只給了她們二百元,阿麗遂下藥並拿走麥的財物。

作案後不懂開門 致電求救
她透露阿麗有服食安定及三唑侖的習慣,隨身亦有該些藥物;她稱麥樹森性交後感到眼睏並睡着,但她們在單位內不懂開門,遂致電阿麗丈夫徐心鋤前來,從單位外協助離開,她亦見阿麗拿了一大袋東西離開。

至於另一男事主李就(當時七十八歲)的案件,被告指,○五年一月三日,她與阿麗在德田邨街市遇見李,李提議給二百元與二人性交,他們亦買了奶茶回李位於德敬樓的家。被告指,從未見任何人在飲品落藥,但阿麗曾打開李的床頭櫃並發現數千元,最終李沒有付款,阿麗暗中拿了該數千元並分了千多元給她。案件於今日續審。

案件編號:HCCC 60/2011

玩一王二后北嫂涉劫殺
2011年10月11日(二)
東方

內地婦自○四年起與女同黨於三個月內七度來港當「北嫂」兜搭老翁進行性交易賺錢,其間二人涉嫌先後於藍田色誘兩名老翁回家大玩「一王二后」,並以增強「精力」為由誘使兩翁喝下「加料」的茶,藉迷暈他們後在其家中洗劫,最終令其中一人死亡,另一人現時則變癡呆。被告於去年獨自再來港時被捕,被控誤殺及施用藥物使人迷昏等罪,案件昨於高院開審。

身形略胖、架上眼鏡及把頭髮紮成馬尾的被告周素芹(四十四歲),報稱無業,她昨日承認兩項盜竊罪,但否認一項誤殺及兩項施用藥物使人迷昏罪。

盜走13萬現金及金鏈等
被告被控在○五年一月三日於藍田德田邨德敬樓某單位,連同在逃女子劉麗英(約五十一歲)向男事主李就(當時七十八歲,下稱事主。)使用舒樂安定及三唑侖,再盜去其家中十三萬八千元現金、一條金項鏈及一部數碼相機;被告另被控在同年三月廿二日與劉在德田邨德樂樓向死者麥樹森(六十六歲)使用氯氮平、舒樂安定及三唑侖,再盜去其家中一萬一千元現金、一條金項鏈、一枚吊墜、三隻手錶及風筒等物品,最終更令麥死亡。

死者妻子李艷芬(右)由女兒麥惠儀(左)陪同下離開法院。
控方開案詞指,被告自○四年底起三個月內七度與劉來港,跟長者進行性交易。二人於○五年一月三日在藍田一個街市認識事主後,於早上到他家玩「一王二后」,其間施用控罪所指的藥物迷暈他們,該些藥物可用作安眠藥並使人神志不清,從而在其家中盜竊。

藍田兜搭認識 肺栓塞死亡
兩個多月後即三月廿二日,二人亦於藍田街市認識死者,並到他家玩「一王二后」,再重施故技用藥迷暈死者再洗劫,不過是次更加入了藥物氯氮平。控方指氯是治療精神分裂症的藥物,死者因此藥導致肺動脈阻塞,於兩日後因肺部栓塞死亡。

控方指被告與劉第二次犯案後同日下午一同回內地,但被告於去年九月十六日獨自來港時被捕。警誡下她承認來港當妓,但否認誤殺,指稱劉負責向老翁落藥加料。她又指死者與她們二人性交時,死者曾稱有病且要服藥,劉遂給予死者一杯「加料」的茶,並指喝了可增加他的精力(energy)。

被告稱劉曾向她提過茶內加了些藥丸,但聲稱只會令人昏睡不會致命;至於在另一事主的案中,被告稱沒見過任何人落藥,但劉曾拿走事主數千元,事後亦有分錢給她。

案件編號:HCCC 60/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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