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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免體測 殉職隊目死於心臟病 跑步成績佳獲豁免
明報 
9/01/2011

法醫高永富指出,死者楊俊傑死於心臟病發,又指事前其冠狀動脈已有多處逾半閉塞。

【明報專訊】去年3月8日長沙灣麗昌工廠大廈四級火,47歲消防隊目楊俊傑殉職的死因研訊昨續審。楊的上司表示,由於近年楊的跑步測試成績良好,故4年來獲豁免進行跑步以外的體能測試,惟法醫昨揭露楊乃死於心臟病發。

荔枝角分區局長梁國柱表示,消防員經常做體能操練,每年定期有測試。楊俊傑近兩年的跑步表現有大進步,4800米跑較以往快2分鐘,顯示他有持續操練。梁又指楊於2006至2010年獲豁免體能測試,是由於他早年的測試取得優良成績。

Zuji Hong Kong 

法醫﹕3主要動脈塞五成

法醫高永富供稱,解剖時發現楊患有冠心病,其心臟3條主要冠狀動脈,多處閉塞逾五成,其中一條更閉塞達八成,情况危險。高解釋,動脈閉塞源於粥樣硬化,即血管在一段時間內老化,因而變硬及變厚,通常由血壓高、糖尿病等引起。但高表示,冠心病病徵不一定明顯,包括感冒、呼吸急促、心律不正、心痛等。

高續指出,楊俊傑的遺體遭燒傷部分遠低於三成,其氣道、食道及胃部殘留小量灰燼,體內一氧化碳含量只得15%,相信燒傷及吸入濃煙非其致死原因,然而上述因素足以加劇其心臟血管負荷,加上死者做高壓費力的滅火工作,再令心臟血管系統百上加斤,誘發突發性心臟病。高認為楊乃在非自然的背景下死於自然疾病。

另一死因﹕病發未能求助

他同意死因裁判官陳碧穚所指出,中六合彩或會導致極端精神狀態,做劇烈運動等亦可能誘心臟病發,但火場環境異常惡劣,楊因而未能及時求助,高認為是致死的另一原因。

高又推斷,楊在病發時心胸不適及氣促,或引致他感到恐慌、呼吸困難及思想混亂,故反射性除下面罩,導致吸入現場濃煙令病情惡化。但裁判官提出,早前有前線消防員解釋,估計楊除下面罩是氧氣樽無氣的自然反應。

妻指戒煙3年 閒時愛行山

楊的遺孀顏玉美早前供稱,丈夫戒煙兩至三年,不嗜酒;又指保險公司提供每兩年一次身體檢查,醫生於對上一次檢驗時,稱丈夫血糖偏高,建議多運動,毋須服藥。顏又指死者閒時愛行山踏單車。研訊今續,多名專家證人將解釋起火原因。

【案件編號︰CCDI2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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