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非搞軌案主謀 李泰安判13年
自由電子報
2010年7月31日

法醫研究所鑑定報告,判定陳氏紅琛是在不知情的狀況下,攝入過量意妥明 Etumine 與酒精中毒死亡,並非被注射蛇毒致死。(記者陳賢義攝)
比二審判決減了5年

〔記者鮑建信、李立法/綜合報導〕震驚社會台鐵南迴搞軌案,高雄高分院昨天更一審宣判,認為被告泰安涉及一起搞軌案,僅負責破壞鐵軌1次,且非首謀,又未參與讓陳氏紅琛服用藥物,依殺人罪判13年,褫奪公權6年,比二審的判決減了5年徒刑。

是否上訴 檢方還要研議

李泰安當初被檢方求處死刑,一審判無期徒刑、二審判18年,到昨天改判13年,刑度遞減,使檢方出具的證據力備受考驗。檢方是否上訴到底?屏東地檢署承辦檢察官蔡榮龍表示,等收到判決書後再研議。

判決書指出,94年3月間,台鐵職員李雙全與好友兼同事黃福來(緩刑確定)共謀,以製造火車出軌手法,殺害其妻陳氏,意圖詐領保險金,李並允諾事成支付1000萬元,黃拿到前金10萬元後因良心不安退出,李雙全轉而找胞兄李泰安共謀

95年3月間,陳氏欲回越南探親,李雙全購買藥物「意妥明」,以持有意外險的白金卡購買火車票,同時預留2個位子,假裝李泰安也在車上,如發生旅遊意外,連同先前投保的理賠金額可達7000多萬元。

3月17日晚上搭車前,李雙全讓陳氏服用意妥明和飲用酒類,抵達台東新站時,陳氏昏昏欲睡,在李攙扶下進月台,後來莒光號列車途經內獅段時,因李泰安提前到該處破壞鐵道,造成列車出軌,7至10節車廂翻覆,但陳氏在第2節車廂昏睡,李雙全一度欲帶她到翻覆車廂未果,趁機自背包取出針筒,欲為陳氏注射液體,但因恐遭鄰近乘客發現而收手,陳氏後來被救難人員發現送醫。

晚上11點多,陳氏急救後意識逐漸恢復正常,李雙全一度進入加護病房,找尋殺害陳氏機會,但被護士要求離去。隔天凌晨零時40分,李又進入加護病房逗留,但陳氏因先前服用過量「意妥明」和酒精,肺部大量出血,延至凌晨2點45分死亡


南迴火車出軌事件,關係人李雙全自殺
维基新闻,自由的新闻源
【2006年3月23日讯】

据东森新闻报道,台灣南迴鐵路日前因鐵軌遭人為破壞,火車因而出軌的事件,檢方懷疑事故中死亡的越南籍女子“陳氏紅琛”死因不單純,22日將陳氏紅琛的先生李雙全列為關係人;但今天清晨傳出李雙全因受到懷疑,而在自家附近上吊自殺的消息。

專案小組調查發現,李雙全和陳氏紅琛一共遇上了三次的火車意外,第1次是在2004年10月21日,台鐵列車因為鐵軌遭到破壞停駛,第2次是去年6月21日,遇上內獅站火車翻覆意外,而第三次即是3月17日發生的火車脫軌意外。

而由於這三次意外,李雙全均為妻子投保了新台幣兩千萬的意外險,而李雙全曾任台鐵工務段的工作人員,具有鐵道相關知識,加上李雙全前任的越南籍妻子也是在一場意外中,遭毒蛇咬齧身亡,李雙全獲得數百萬的意外險賠償金,因此於22日,檢方緊急下令不準火化陳氏紅琛遺體,並將陳氏紅琛的先生李雙全列為重要關係人。而李雙全卻於今晨傳出自殺的消息,究竟是「含冤」還是「畏罪」自殺,有待檢警的進一步釐清。

台東泰安休息站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Vrindav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