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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又出事 警畸戀 亂棒殺2女
2010年06月12日蘋果日報

命案現場地下室的安全門及四周牆壁皆被血跡噴濺。吳柏源攝

【連線報導】警察形象再受重創。高市2名同居女子昨晨遭人以鋁棒活活打死,陳屍租屋大樓的地下室,兇手不僅將2女打到臉部凹陷、毀容,事前還將大樓監視器挪開;高巿警方案發後不到12小時破案,抓到的卻是「自己人」,犯下這起慘絕人寰兇殺案的竟是屏東縣一名已婚派出所副所長,疑因畸戀其中一名死者未果,又發現「情敵是女人」,憤而下毒手。

近來因警察頻出包,警政署長王卓鈞昨晚震怒,要求嚴懲相關主管。警政署隨即懲處,行兇的屏東縣里港分局高樹分駐所副所長王裕隆(41歲)記2大過免職;屏東縣警局長宋孔慨記過調職,里港分局長謝發祥記2過調非主管職務。宋向國人鞠躬道歉說:「坦然接受。」 

追求不成竟痛下殺手

死者(圖)的遺體,由葬儀社人員抬出陳屍處。吳柏源攝


高巿警方表示,死者潘素雲(33歲,屏東縣人)、江雅敏(29歲,高雄縣人)因毒品案被關,在獄中結識,江女留平頭、打扮像男性,對外都稱潘女是「老婆」。而行兇的警察王裕隆已婚、卻迷戀辦毒品案結識、後吸收為線民的潘女,還陸續借錢給潘女,之後追求長達半年,直到最近才得知潘女竟與女人同居,不滿人財兩失,才會痛下殺手。

警方調查,潘素雲、江雅敏上月初一起到高市三民區漢口街一棟大樓的四樓套房租屋同居。昨晨6時15分,一名陳姓女清潔隊員在附近打掃時聽到吵架聲音,請同事以家暴案報警,但警員前往按電鈴無人回應,查無異狀離去。不料,7時30分許,陳婦又在該棟大樓一樓大門入口處發現一撮沾有血跡的毛髮,牆上也有血跡,嚇得趕緊報警。

警方到場檢查發現,潘、江2人陳屍地下室,現場血跡四處噴濺,警方找到一支鋁製球棒、鐮刀及已鏽蝕的鐵鍬,2名死者傷勢集中在頭部。警方還發現,該大樓5支監視器、4支事先遭人移動,再調閱案發前閱監視畫面,鎖定一名挪移監視器的男子影像,推算嫌犯應是在凌晨零時51分即事先挪動監視器。 

下跪坦承「是我做的」
警方表示,案發後進入死者房間,發現電視及冷氣都還開著、房內沒有被破壞跡象,研判兇手與死者熟識;另比對發現,挪動監視鏡頭的男子亦出現在案發當時,行兇後從地下室的後門離開,又經死者的好友出面指認,屏東縣高樹分駐所副所長王裕隆追求潘女,可能是兇嫌,經比對確認後,先知會屏東縣警察局,昨天下午3時趕到里港分局高樹分駐所逮人。

王嫌起先否認犯案,最後由屏東縣警局長宋孔慨親自詢問,輕拍王嫌肩膀,罵說:「男子漢,敢做敢當!」接著又說:「你這樣做,不僅傷害了警察形象,也對不起全國百姓,你讓我覺得羞愧。」王沉默一會兒,突然下跪哽咽說:「局長,我對不起你,是我做的。」 

預謀犯案先挪監視器
王嫌供稱,2名死者是他長期吸收的線民,去年底,他陸續給潘女10多萬元線民費,但潘女需求無度,他才會一時情緒失控。但因高巿警方發現,王嫌案發前勘驗現場,還將監視器鏡頭移開,顯然是預謀犯案,訊後將他依殺人罪嫌送辦。

大仁科技大學家庭與婚姻研究中心主任黃玫瑰則認為,情感遭背叛的痛苦指數高,警員本來就被賦予懲治有罪者角色,一旦被激怒訴諸暴力的力道更強。警方強調,會加強警員情緒、感情管理,避免類似的案件再次發生。 

警員王裕隆小檔案
年齡:41歲
婚姻:已婚,育2子
現職:屏東縣警察局里港分局高樹分駐所副所長
警階:一線四星巡佐
期別:警校第137期畢業
經歷:保五總隊警員、恆春警分局警員
資料來源:屏東縣警察局 
雙女命案時序表

2005~2006
兇嫌王裕隆因辦案認識潘素雲。
2010/05
潘素雲、江雅敏到高市租屋同住。
2010/06/11
00:51 王裕隆現身潘素雲、江雅敏兩人租屋處,挪動監視器。 

06:15 潘女遭兇嫌毆打致死,陳屍地下室;之後江女下樓亦遭毒手。
06:54 陳姓女清潔隊員6時許聽到吵架聲,由另名清潔隊員以家暴報警,但講錯樓層,警方到場未發現異狀。
07:30 陳婦靠近大樓清掃時,發現大樓門口、樓梯間有血跡報案。
資料來源:高雄市警局三民一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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