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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血表弟求押監牢被拒
 (星島)2009年7月10日 星期五 
 
(星島日報    報道)打鼓嶺坪輋村一家四口滅門兇案,四十二歲持雙程證來港的姓許疑兇,昨日首度解上粉嶺    裁判法院,控以四項謀殺罪,疑兇在庭上一直綁着鐵鏈和手銬,他神情與常人無異,也沒有兇狠目光,而辯方律師更指疑兇在被捕後,連遭警員拳毆胸口及膠袋罩頭,要求交懲教署監房看管,但被裁判官拒絕,案件下周一再提堂。
 
  坪輋村一家四口遭謀殺,被捕內地男子許勝其,昨日由警員押到粉嶺裁判法院,控告四項謀殺罪。報稱裝修    工人的許勝其雖然持雙程證來港,但控罪書上的地址為坪輋元下新村一單位,而案中的四項控罪,指被告在本月五日(周日),在打鼓嶺坪輋七十七約五一五地段的鐵皮屋,謀殺男子譚輝、女子唐恩義、譚曉和譚曉
 
  中等身材,皮膚黝黑有如地盤工人的被告,昨日出庭時身穿一件米色長袖上衣,其一頭短髮略見凌亂,滿臉鬚根,雙手被鐵鏈繫着置於身前,並由懲教署人員和庭警押解,他應訊期間表現異常冷靜,當傳譯人員向他讀出四項謀殺控罪內容時,明確地點頭說:「明白」。
 
  控方在庭上透露,警方本月六日接報有人失蹤,派警員到坪輋村調查,發現被告獨自在附近,惟被告與警員對答時態度迴避,及後警方在失蹤者家中發現曾被搜掠及有血迹,懷疑被告與事件有關,他在警誡下承認自己於本月五日下午殺死四個人,屍體埋在屋外,並用水泥覆蓋面層。
 
  控方續稱,警方已找到曾經售賣水泥予被告的人士,故申請將案件押後至七月十三日,以便警方安排認人程序,希望被告可繼續交由警方看管。
 
  被告昨日沒有保釋申請,只透過律師向法庭投訴兩名便裝警員,指自己於本月六日在鐵皮屋接受調查期間,被一名警員用手襲擊胸口,翌日到大埔    醫院驗傷,及後再遭另一警員用白色膠袋笠頭,並在其頸部將袋口繫緊,維持十秒始放手,要求法庭記錄在案,及希望法庭以被告的人身安全為由,還押監房看管,惟裁判官考慮警方會盡快完成調查,拒絕其申請。
 
  另昨日所見,警方於早上七時許,已派出十多名警員到粉嶺裁判法院視察環境,並要求十餘名記者在閘外拍攝,負責載被告的警車於八時許到達,期間一直有警員在旁維持秩序。
 
  案件編號:粉嶺刑事二○一三──二○○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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