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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漢被槍殺裁合法 家屬申請司法覆核
 (明報)2010年8月26日 

【明報專訊】去年3月於何文田    配水庫被警員開槍擊斃的尼泊爾    男子林寶,被死因庭於今年5月裁定是合法被殺,裁決激起死者家屬不滿。其遺孀日前向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有關裁決。

不滿允警不公開資料

提出申請的林寶妻子 Sony Rai,由資深大律師戴啟思大律師雷天恩代表。大律師於申請書中指出,林寶妻子的代表律師於聆訊期間曾要求警務處    長公開警察通例及警隊的訓練資料,以了解開槍警員許嘉麒於案發時有否恰當地使用槍械,但裁判官吳承威卻接納了警務處一方的理據,認為有關資料得到公眾利益特權保護,毋須公開,律師認為有關裁判官的決定,是未有充分平衡公眾利益及林寶的生存權。


指決定中文聆訊存偏見

在引導陪審團時,Sony Rai認為裁判官不應引用林寶過往的案底,讓陪審團考慮他可能有暴力傾向,又沒有指示陪審員考慮林寶可能是被人謀殺。在聆訊語言方面,Sony Rai在開審前曾經要求聆訊以英語進行,而法庭翻譯亦只能作英語翻譯而不能作中文翻譯,但裁判官最後仍決定聆訊以中文進行,反映裁判官存在明顯偏見

31歲男子林寶去年3月被槍殺,經過76日死因研訊,陪審團今年5月一致裁定林寶「合法被殺」,並沒有提出任何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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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尼漢被警射殺 遺孀求覆核
orientaldaily
8/26 2010

【本報訊】警察開槍殺死尼泊爾男子林寶事件再有續聞,林寶的遺孀已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指死因裁判官吳承威在死因研訊中明顯地偏袒警方,包括不批准將一份對警方不利的驗屍報告呈堂,以及沒有要求陪審團考慮死者是被警方謀殺等,要求高院推翻死因庭裁定林寶是合法被殺的裁決。

林寶的遺孀Sony Rai(申請人)在入稟狀中指,吳承威未能獨立及不偏不倚地進行林寶的死因研訊,明知申請人及到庭旁聽的尼籍公眾人士想用英語進行研訊,卻仍下令以中文研訊,又批准警方選擇性地披露部分與研訊有直接關係的文件,更加不准許申請人傳召可證明開槍警員沒有在庭上講出事實的獨立驗屍報告,卻准許政府的驗屍和化驗報告呈堂。

指死因官有誤解

申請人又認為,吳官錯誤地准許將林寶的案底資料呈堂,又未有叫陪審團考慮林寶是否被警方謀殺。申請人更指,由於事件涉及政府人員殺人,陪審團應進一步闡釋引致林寶死亡的方式和情況,但吳官對研訊範圍有誤解,僅要求陪審團作出一個簡短裁決。基於上述原因,申請人要求推翻死因庭的裁決。

案件編號:HCAL 85/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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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寶案遺孀申覆核死因
the sun
2010年08月26日(四)

【本報訊】 警察開槍殺死尼泊爾男子林寶事件再有續聞,林寶的遺孀已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指死因裁判官吳承威在死因研訊中明顯地偏袒警方,包括不批准將一份對警方不利的驗屍報告呈堂;明知申請人及到庭旁聽的尼籍公眾人士想用英語進行研訊,卻仍下令以中文研訊;及沒有要求陪審團考慮死者是被警方謀殺等,要求高院推翻死因庭裁定林寶是合法被殺的裁決。
案件編號: HCAL 8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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