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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胸送命案少女死於不幸
星島日報
1/16/2014
少女梁君為了在生日製造驚喜給男朋友,往私家診所隆胸致死,死因研訊押後兩年今終有裁決,裁定少女死於不幸,排除少女是不合法地被傷死,因不能毫無合理疑點裁定涉案醫生誤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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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因裁判官接納剖屍報告建議,死者因麻醉劑的不良效應,以致缺氧性腦部受損致死。由於專家證供嚴重分歧,無法確認涉案醫生用麻醉劑有否違謹慎責任,不能裁定誤殺。
死因裁判官認為,本案揭示有關本港整型手術缺乏規管,建議醫委會等醫務機構深入調查現時市場情況,作出有效的規管措施,如手術醫生專科資格,診所設備等。
聆訊中死者家屬質疑,為死者隆胸的醫生黃嘉謀在未得悉死者體重的情況下,便輕易決定麻醉劑劑量,指黃嘉謀把死者的重量作估量為50公斤,其實死者只得約42公斤,亦有專家指麻醉劑劑量過高。涉案醫生代表律師透露,律政司經過兩年調查,決定不以誤殺罪名作刑事檢控。
死者梁君,10年4月30日到彌敦道嘉賓商業大廈的黃嘉謀醫生醫務所接受隆胸手術,注射麻醉劑後死者開始反應遲緩,未幾便開始全身抽搐,送院救治,最後於5月11日早上8時許證實腦幹死。
法庭記者:陳子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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