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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色污染 塑料袋不是罪魁禍首
2015-08-05
消費日報網
到今年6月,我國推行“限塑令”已7年。為減少白色污染,吉林省更是於2015年1月1日將“限塑令”升級為“禁塑令”。但是,各地關於白色污染的報道仍然頻繁見諸報端,有些消費者甚至將矛頭指向了塑料袋。
https://www.facebook.com/bags4hk
實際上,行業專家介紹,相對於其它的包裝產品,塑料袋的能耗更少,並且正規的塑料袋產品都是可以降解的。可以說,白色污染並不是塑料袋本身造成的,白色污染跟消費者的生活習慣、產品是否符合要求、回收體系建設等因素的關系更密切。
農貿市場仍是超薄袋“重災區”
連日來,記者走訪了北京多處農貿市場發現,超薄塑料袋幾乎是各路商販的必備品,而市民對於使用這些超薄塑料袋也不在意。“這些塑料袋很便宜,兩塊五能買100個左右。
因為太薄了,不太結實,有時市民買的東西多,就再套上兩三個,我這個攤位平均一天至少使用兩三沓。”北京海澱區一處農貿市場的菜販告訴記者。“大家在農貿市場買菜就是想圖個便宜,如果要使用超市那種收費塑料袋,買菜的人覺得不劃算,我們也得多花錢。”該菜販告訴記者,他們所使用的塑料袋並不是自己去市場購買的,而是有一些出售塑料袋的商販來農貿市場售賣。
前來買菜的王小姐告訴記者,“有時候我也會拿環保袋過來,但大多數攤位的菜販都會在稱好後,主動把不同的菜分別用塑料袋裝好後再遞給我。
”因為這個原因,很多消費者也就把農貿市場提供免費塑料袋當成了他們“分內”的事。“這幾年,扔掉的超薄塑料袋雖然比以往少了一些,但還是有不少。尤其是農貿市場、小吃攤附近非常多,給我們的清掃工作也造成了麻煩。”
在一些農貿市場、批發市場、街邊市場等地方,很少能看見收費的塑料袋,幾乎所有的塑料袋都免費發放給消費者使用。而且這些塑料袋往往不按照相關規定標明生產廠家的信息,許多都是劣質產品,被國家明令禁止。
回收體系有待健全
除了監管,另一個問題出在塑料袋回收上。由於渠道不暢,致使許多塑料袋成了人人喊打的“街頭垃圾”和“污染源”。
德國塑料包裝與薄膜協會的一項研究報告稱,2012年德國消耗了60億個塑料手提袋,人均76個,遠低於歐盟的平均水平。
這些塑料袋耗材8.6萬噸,僅為德國當年塑料包裝消費總量的3%,占城市垃圾的0.17%。至少在德國,塑料袋與城市垃圾的關聯度不大。
該研究還表明,德國有48%的手提袋使用可再生材料,72%的消費者會多次利用手提袋。只有11%的零售食品和化學產品被消費者裝入新的塑料袋帶走。
有業內人士指出,德國的包裝材料回收體系較完善,加上居民的環境保護意識較強,可最大限度地減少塑料袋滯留於環境。如果歐洲各國的垃圾管理條例能得到認真執行,到2020年,歐盟每年可節省72億歐元。
在我國,塑料回收體系盡管正逐漸完善,但仍有亟待解決的客觀問題。比如,城市居民沒有形成良好的習慣,即使實行限塑,但是塑料袋消費依然不減,隨手拋棄廢物,亂倒、亂堆廢舊塑料包裝物的行為也隨處可見。
塑料包裝物的生產、經營單位和消費者沒有責任感,既沒有履行義務的內在動力,也沒有回收、利用、處置廢舊塑料包裝物的外部壓力。
中國塑料加工工業協會秘書長馬占峰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許多塑料其實是有可回收利用價值的,但是由於我國分類垃圾處理做得並不太好,所以這些塑料的回收利用就變得“很麻煩”。
“它不像瓶罐,回收起來時間成本和經濟成本都劃得來。”馬占峰說,類似於泡沫塑料、氣泡墊這種塑料制品,它們的回收成本遠高於回收利用的經濟價值,“沒人願意回收”。
除了消費習慣和企業的責任感因素外,迄今為止,我國還沒有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規引導良性的消費、引導良性的生產、引導良性的回收。例如,要求產生廢物者自行回收利用,不能自行回收利用的企業或個人要交納回收處理費,用於對回收利用者的補償。
2015-08-05
消費日報網
到今年6月,我國推行“限塑令”已7年。為減少白色污染,吉林省更是於2015年1月1日將“限塑令”升級為“禁塑令”。但是,各地關於白色污染的報道仍然頻繁見諸報端,有些消費者甚至將矛頭指向了塑料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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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行業專家介紹,相對於其它的包裝產品,塑料袋的能耗更少,並且正規的塑料袋產品都是可以降解的。可以說,白色污染並不是塑料袋本身造成的,白色污染跟消費者的生活習慣、產品是否符合要求、回收體系建設等因素的關系更密切。
農貿市場仍是超薄袋“重災區”
連日來,記者走訪了北京多處農貿市場發現,超薄塑料袋幾乎是各路商販的必備品,而市民對於使用這些超薄塑料袋也不在意。“這些塑料袋很便宜,兩塊五能買100個左右。
因為太薄了,不太結實,有時市民買的東西多,就再套上兩三個,我這個攤位平均一天至少使用兩三沓。”北京海澱區一處農貿市場的菜販告訴記者。“大家在農貿市場買菜就是想圖個便宜,如果要使用超市那種收費塑料袋,買菜的人覺得不劃算,我們也得多花錢。”該菜販告訴記者,他們所使用的塑料袋並不是自己去市場購買的,而是有一些出售塑料袋的商販來農貿市場售賣。
前來買菜的王小姐告訴記者,“有時候我也會拿環保袋過來,但大多數攤位的菜販都會在稱好後,主動把不同的菜分別用塑料袋裝好後再遞給我。
”因為這個原因,很多消費者也就把農貿市場提供免費塑料袋當成了他們“分內”的事。“這幾年,扔掉的超薄塑料袋雖然比以往少了一些,但還是有不少。尤其是農貿市場、小吃攤附近非常多,給我們的清掃工作也造成了麻煩。”
在一些農貿市場、批發市場、街邊市場等地方,很少能看見收費的塑料袋,幾乎所有的塑料袋都免費發放給消費者使用。而且這些塑料袋往往不按照相關規定標明生產廠家的信息,許多都是劣質產品,被國家明令禁止。
回收體系有待健全
除了監管,另一個問題出在塑料袋回收上。由於渠道不暢,致使許多塑料袋成了人人喊打的“街頭垃圾”和“污染源”。
德國塑料包裝與薄膜協會的一項研究報告稱,2012年德國消耗了60億個塑料手提袋,人均76個,遠低於歐盟的平均水平。
這些塑料袋耗材8.6萬噸,僅為德國當年塑料包裝消費總量的3%,占城市垃圾的0.17%。至少在德國,塑料袋與城市垃圾的關聯度不大。
該研究還表明,德國有48%的手提袋使用可再生材料,72%的消費者會多次利用手提袋。只有11%的零售食品和化學產品被消費者裝入新的塑料袋帶走。
有業內人士指出,德國的包裝材料回收體系較完善,加上居民的環境保護意識較強,可最大限度地減少塑料袋滯留於環境。如果歐洲各國的垃圾管理條例能得到認真執行,到2020年,歐盟每年可節省72億歐元。
在我國,塑料回收體系盡管正逐漸完善,但仍有亟待解決的客觀問題。比如,城市居民沒有形成良好的習慣,即使實行限塑,但是塑料袋消費依然不減,隨手拋棄廢物,亂倒、亂堆廢舊塑料包裝物的行為也隨處可見。
塑料包裝物的生產、經營單位和消費者沒有責任感,既沒有履行義務的內在動力,也沒有回收、利用、處置廢舊塑料包裝物的外部壓力。
中國塑料加工工業協會秘書長馬占峰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許多塑料其實是有可回收利用價值的,但是由於我國分類垃圾處理做得並不太好,所以這些塑料的回收利用就變得“很麻煩”。
“它不像瓶罐,回收起來時間成本和經濟成本都劃得來。”馬占峰說,類似於泡沫塑料、氣泡墊這種塑料制品,它們的回收成本遠高於回收利用的經濟價值,“沒人願意回收”。
除了消費習慣和企業的責任感因素外,迄今為止,我國還沒有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規引導良性的消費、引導良性的生產、引導良性的回收。例如,要求產生廢物者自行回收利用,不能自行回收利用的企業或個人要交納回收處理費,用於對回收利用者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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