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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家 2000萬 贈醫施藥 只求開心
街頭俠醫:唔肯瞓街唔醫
201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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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醫病唔收錢?聽起來十足騙局。曾習跌打的六旬漢十多年來在佐敦一帶當街為街坊「打地鋪」診症,贈醫施藥,分文不取,病人異口同聲讚他醫術了得。《蘋果》記者追查發現,這名「俠醫」原來是坐擁四部的士的千萬富豪,一雙巧手幫過數以萬計病人,但他不求回報,只求開心,皆因「每句多謝都令我想幫下一個病人!」
記者:馮詩媚、司徒韋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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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豪俠醫 乖乖瞓街免費醫 



「俠醫」年約 60餘歲,姓鄭,人稱燦叔,診症時總會穿上「招牌」淺藍色醫生袍,每天下午 4時便在渡船街小巴總站出現,先為幾部的士檢查及清潔。至約 5時半,便開始在路邊攤開一塊格仔布,就地為病人進行拉筋推骨治療,至晚上約 8時回家。病人無論貧富,來到燦叔面前,一律乖乖「瞓街」接受治療。

擁四部的士一住宅
記者所見,燦叔施行治療及敷藥前,會仔細詢問病人病情,治理完後還會叮囑病人覆診,每日大概有五至六人前來求診,三歲至七十歲都有。有病人說:「我以前跌到盆骨移位,痛到唔行到,佢醫咗幾次,家急步行都冇問題」!

每天風雨不改,先醫車、後醫人的燦叔,其實是一名隱形富豪,擁有四部的士及一個位於香港仔中心的住宅單位,以每個的士牌目前價值 480萬元計,其身家估計近 2,000萬。不過,燦叔為人低調慳儉出入只搭巴士,衣着也不光鮮

一名向燦叔租車的的士司機說:「我老細四架的士全部唔使再供,佢為人樂於助人,有時落雨冇咁多人搵佢醫病,佢都唔願走,話唔想啲有心人摸門釘喎」!記者日前向燦叔道明來意邀請訪問,他多番婉拒,說怕引來太多人找他醫病,恐應付不來,最後幫不到有需要的人。在記者再三請求下,他才願透露點點義診經歷。

《為小童拉筋》燦叔為小朋友拉腿。
《推拿治勞損》

燦叔坦言「兩不醫」
燦叔說,年輕時想學一門手藝,經朋友介紹認識一名跌打師傅,遂跟對方學藝,亦曾在跌打醫館打工「搵餐飯食」。

之後,他並沒有自立門戶,「因為我無諗過用呢門手藝賺錢,如果醫人係諗錢嘅話,就做唔到好醫師」。

他說,替病人敷治的藥膏,是他每晚親手用 40多種草藥調製,花的都是自己的錢。
燦叔坦言有「兩不醫」,不醫不願在街邊就診的人,亦不會醫不信任他的人:「今年 12月 20日就喺呢度足兩年,以前喺對面舊巴士站,幫好多巴士司機睇症,家搵我嘅多數係朋友介紹同跟我多年嘅病人,有啲仲帶埋仔女嚟!曾經有人話畀錢我去佢屋企醫我都唔去,有心搵我就唔好介意坐街」!

燦叔與太太育有一子一女,家人不但從未責怪他只顧幫人無暇陪伴,反以他為榮。燦叔說:「雖然家人冇幫手,但好支持我,我當然識做啦,最夜 9點返到屋企,佢哋會等埋我食飯」。

「醫人係我嘅興趣,病人一句多謝,我就有動力幫下一個」。燦叔說,只要一天仍有能力,還會繼續義診,「如果你哋報道咗出嚟,我可能要搬位,唔想大家蜂擁嚟搵我,我仲要照顧舊病人到斷尾為止」。 

《拗腰治腰傷》一名腰傷女病人伏在地上由俠醫拉筋治療。

病人讚俠醫 人品醫術俱佳
2011年11月30日

「俠醫」燦叔在佐敦一帶義診多年,病人無不對他讚不絕口。 50多歲的陳太曾在家中跌倒,弄傷盆骨及大腿,要兩名朋友一左一右攙扶來求醫。接受過燦叔第一次治療後,陳太向記者說:「一向喺中環睇脊醫,睇咗好耐都未有好轉,朋友介紹話燦叔係跌打界『神醫』,我行又唔得、瞓又唔得,痛到死,咩都要試吓㗎喇」
 
《病人心聲》陳先生 手勢一流
因腳踝勞損,向俠醫求診多年,「佢贈醫施藥,手勢一流,佢份人真係好到無嘢好講!」

兩天後,陳太又回來找燦叔覆診,記者見到她時,已不用別人攙扶,行得走得,還說脊醫醫術遠不及「俠醫」:「講你未必信,睇完之後嗰日一般行動完全冇問題,畀多多錢醫都未夠佢推一次骨咁好,佢仲唔收錢,正宗大好人。」

同日,一名剛「拗柴」扭傷腳踝的中學生由父親陪同前來,因燦叔正在替別人治病,他坐在街邊一等就是個多小時。毫無怨言的他說:「爸爸係佢嘅舊病人,我啱啱打籃球『拗柴』,佢幫我醫完好好多,冇咁痛,好多謝佢!」
《蘋果》記者 

《病人心聲》陳太 好過脊醫
原本走路也要兩人扶,推骨後翌日已行得走得,稱讚燦叔醫術了得,「好過睇脊醫」

行家之言
關之義:欣賞善行 促領中醫牌
2011年11月30日

燦叔坦承沒有領牌,不是表列中醫,「當年如果要攞應該攞到,但我無諗過用個牌嚟搵食,所以無攞」。

他又說,在街頭診症也擔心被控阻街,此外還怕得罪行家,「好多跌打師傅一心想搵大錢,我一毫子都唔收,啲人睇我唔順眼」。種種原因,令燦叔甘心做「無名英雄」,不想出名惹麻煩。

香港中醫師公會會長關之義坦言欣賞燦叔服務街坊的熱心,其貢獻值得肯定,不過按中醫藥條例,跌打亦屬中醫,公開診症必須領牌,「醫療始終有風險,無牌行醫對病人同自己都無好處,既然咁有熱心,不如攞番個牌啦」。

最高可囚五年罰 10萬

大律師陸偉雄解釋,是否無牌行醫,與有否收錢無關。根據中醫藥條例列明,任何人未有領取執業、表列或註冊中醫師資格而施以與醫療有關服務及行為即屬違法,最高可判罰 10萬元及監禁 5年。至於如何界定「行醫」,則要看是否有斷症、開藥(外敷或內服)等因素,以燦叔的個案來說,可能已涉無牌行醫。

俠醫在小巴站空地席地行醫。
《蘋果》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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