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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墓掃出沉冤 車禍竟是謀殺

【聯合報╱記者梁雅雯、曹馥年/嘉義縣報導】 
2011.04.13 

嘉義縣男子何明昆三年前在東石海邊車禍身亡,警方原以為是一般肇事逃逸案件,但是何父去年雇人打掃兒子墓園時,湊巧雇到車禍目擊者的弟弟,才得知兒子可能是被人蓄意撞死;檢警重啟調查,果真查到凶嫌蔡文廷,檢方昨天依殺人罪嫌起訴,求處無期徒刑。

「老天有眼!」何明昆的父親常年擔任調解委員,調解不少紛爭,沒想到兒子被人故意撞死。他說,兒子往生後,三年來他吃不下、睡不好,妻子更常常哭泣;凶嫌終被起訴,他甚感欣慰,「感謝檢察官積極辦案,還我公道!」


檢方調查,二○○七年十二月二日晚上,有詐欺前科的蔡文廷(四十五歲)與何明昆(死時廿八歲)相約在東石港口宮碰面,疑死者曾向蔡借幾千元未還,兩人發生爭執;蔡找友人助陣,何見苗頭不對騎機車離去,蔡即開車從後方追撞,何當場身亡

事發後,何父四處查訪,卻苦無所獲,檢警也未查到真凶;直到去年初,何父請人打掃兒子墓園,找來的清潔工恰巧是當時替蔡文廷助陣的友人弟弟。數日後,何父欲給付清掃費用時,和清潔工一夥人一起泡茶聊天,目擊者的弟弟談及一件和何明昆被撞死案情雷同的車禍,懷疑與兒子的死有關,於是不動聲色請警方調查

警方調閱通聯紀錄,查出蔡文廷與死者在案發前有連絡,並循線找到車禍後幫蔡文廷修車的保養廠。業者說蔡曾要求不要向警方透露修車的事,警方進一步查證,發現車輛維修處和機車受撞擊處吻合。

蔡文廷否認撞死人,辯稱不認識死者,後來又改稱認識死者,並曾找友人前來助陣,但友人未趕到前,死者就發生車禍,和他無關。

檢方指出,蔡文廷犯後矢口否認,態度惡劣,任意侵犯他人生命權,且未與死者家屬和解,建議量處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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