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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學殷險爆X富商身分 稱原盼共組家庭
 (明報)2010年12月8日 星期三 

【明報專訊】前划艇女將陳學殷涉以性交片段勒索73歲富商男友一案,昨在區院續審。繼故事男主角X日前出庭作供,女被告陳學殷昨日亦在庭上開腔,講述這段纏糾5年的不倫關係,稱一度相信X會照顧自己,後來才發現對方把自己當成妓女,感覺被騙,一度在庭上高叫﹕「我唔係雞!」陳學殷作供期間,不慎透露了X的姓氏,令庭上各人包括法官、律師等都目瞪口呆。

誤提事主姓氏 眾人嚇呆

陳學殷憶述,今年5月13日她在尖沙嘴    金巴利道一間茶餐廳與X及冒充X朋友的警員見面,流暢地覆述警員當日的說話,「佢話『L生』畀唔到300萬我」,聽到被告把X的姓氏說出,庭上各人都呆住了,也有人偷笑,法官立即提醒不能透露X的身分。

今年27歲、結婚4年並育有4歲兒子的陳學殷,透露2005年認識X開始,X已經常藉故摸她的手和肩膊,她承認一早已知X想跟她發展親密關係,她聲言被X摸「唔好受」,但為了工作唯有強忍。後來她直接跟X表明立場,稱只當X是契爺,X便停止這些行為,她亦真心認為,X是疼惜她及關心她的契爺。

到了09年,陳學殷發現丈夫有外遇,並獨吞一家三口8000多元綜援    金,她感到非常難受,為免家人擔心一直隱瞞此事,她邊哭邊說﹕「當時淨係得佢(X)會打電話問我,好關心我……所以我好信佢,好依賴佢。」她跟X談到與丈夫的問題,X主動提議她離婚,又稱可介紹律師給她。

憶述性關係 高呼:我唔係雞!


這時開始,X多次保證會照顧她,同時開始提出性要求,至2010年2月被告終於答應,二人開始性關係,至4月尾她感到被騙,認為X視她妓女,回憶當日經歷,她激動地說﹕「我唔係雞呀!」為了逼X見面以搞清楚兩人關係,她盛怒下寄上勒索信﹕「嗰時我好嬲,我無辦法,我搵唔到佢,我老公已經唔理我,係佢話會照顧我、會幫我。」陳學殷不下數十次強調,從沒有想過要X的錢。

控方質疑被告的說法,指這5年間陳收下X不下30萬元,明知X是被她吸引,她利用二人關係希望得到錢,到最後發現X避開她,她怕日後X不再在金錢上「照顧」她,於是有計劃地勒索X。

陳學殷連聲否認﹕「佢一直以來都好關心我,我真係相信佢愛我,佢真係會照顧我。」她更謂,2010年開始,縱然兩人年齡相距46年,且X已有家室,她仍真心希望與X成為親密戀人,甚至組織家庭。雙方下周一作結案陳辭。

【案件編號﹕DCCC7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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