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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膠袋費混亂 濫收亦不違法
2015年04月02日 
紀曉風
資深信報人,江湖百曉生。

《信報》獨眼香江:第二階段膠袋徵費昨起全面實施,全港約十萬個出售非豁免貨品的零售店舖,市民若取用膠袋將被徵費五毫。首日實施混亂頻生,有飲食店雖獲豁免,但照樣收膠袋費,甚至「增收」,有酒樓將原本毋須收費的外賣盒,每個加收2元,膠袋另收2元,即外賣共付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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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港人熱捧的台式飲品連銷店,全線膠袋一律收費,避免常溫飲品徵費、凍飲不收的「尷尬」情況;亦有兼賣飲品的報攤,不懂分哪種貨品要收費,索性全部收費。環保署指出,在新例下獲豁免的貨品,若零售商照樣收膠袋費亦不違法,只是消費者自行決定是否繼續購買。

指示不清晰 自備環保袋

新膠袋費昨天首日實施,有商戶沒有在店內貼出收費通告,亦有市民認為指示不清晰,收費增添麻煩。但昨天所見,不少市民都多帶備環保袋出街,以免被收費;亦有店舖東主不熟悉新例,未知違法,仍然提供優惠抵銷膠袋費

部分獲豁免徵費的商戶仍然收費並且「加價」。有酒樓表示,因新例實施將堂食「打包」的膠盒加價,膠袋連膠盒共收4元。該酒樓為北角英皇道譽宴,客人查詢為何提高收費時,侍應說:「今日(昨天)開始,法例規定的,你沒看電視嗎?」有借膠袋徵費名義,濫收費用之嫌。但酒樓經理回應稱,膠盒加價是跟隨集團指示全線實施,以往「打包」膠盒每個收費1元,膠袋每個收2元,合共3元,客人可獨立索取。昨天起,公司將膠盒由1元加至2元,客人若要索取膠盒連膠袋「打包」剩食,共支付4元。

但其實在新例下,酒樓供「打包」的膠袋,可獲豁免收費,因膠盒屬「非氣密包裝」,仍會「漏汁」。當提及法例容許酒樓提供免費膠盒和膠袋時,該經理似乎並不了解說:「是嗎?」環保署回應稱,按現時法例,若零售商將豁免的貨品,即使照樣徵收膠袋費不屬違法,只是由消費者自行決定是否繼續光顧。此外,亦有便利店不熟例「擺烏龍」,客人購買一包冷藏紙包飲品,要求索取一個膠袋,店員卻要求收費,但事實上盛載冷凍食品的膠袋,因衞生問題可獲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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