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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明星女中的資優生自殺以後(管仁健/著)  

  1994年7月25日中午12時,宜蘭縣蘇澳火車站前的金都旅社,一位游姓服務員在打掃302房時,發現浴室房門深鎖且傳出惡臭,她驚覺不妙,隨即向管區蘇澳派出所報案,警方打開門就發現兩具倒臥相疊的年輕女屍,查證後赫然發現,竟是北一女二年良班(數理資優班)的石濟雅(17歲,台北市人)與林青慧(18歲,台北縣新莊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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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地檢署檢察官廖允松與法醫董錫榮相驗時,只見石濟雅倒臥林青慧身上,沒有外傷與服毒跡象,衣著也都完整,並未發現他殺嫌疑;加上浴室門窗被封死,平台上還留有一堆煤炭,研判二人是在23日晚間燒炭尋短。雖然死者家屬認為二人沒有自殺的理由,但現場留有二人一起寫的遺書:

親愛的家人:

  當你們讀到這封信時,請不要為我們難過,這是經過長時間考慮之後的扶擇。我們拋棄了所擁有的一切的原因很難解釋,以下不精確的言詞,希望你們能稍微了解。當人是很辛苦的,使我們覺得困難的,不是一般人所想像的挫折或壓力,而是在社會生存的本質就不適合我們,每日在生活上,都覺得不容易,而經常陷入無法自拔的自暴自棄的境地。我們的生命是這麼地微不足道,在世界上消失應該不會造成什麼影響。我們是在平靜而安詳的心情下,完成了最後一件事。(以上為林青慧筆跡)

  帳單、我的所有東西請送給別人或燒掉,教室裡的糖果還給秀薇,《先知》還麗芬。(以上為石濟雅的筆跡)

  房間裡頭,除了籃球好好擺著,書桌(有擺電腦的桌子)的大抽屜,右邊第二個抽屜和有門的櫃子第一節裡面的信和日記,請全幫我燒掉外,其他的東西都留給弟弟,希望弟弟好好學習,誠心誠意地感覺個中三昧,如果人死了以後還有軀殼以外的東西,我會常常記起你們和祝福你們,盡我所能的。(以上為林青慧筆跡)

  根據警方調查,石濟雅畢業於和平國中,個性文靜,喜歡音樂,是學校樂團指揮,每學期總平均都在九十分以上,學校有意培養她參加國際奧林匹亞數學大賽。林青慧則畢業於新莊國中,個性活潑,喜歡打籃球,高一時是籃球明星代表隊選手,熱中化學科實驗,每學期學科總平均也都在八十分以上。兩人平常感情就特別好,除了在校念書,周末假日還由學校安排,分別到台大數學系與師大化學系接受教授的個別教導。兩位明星女中的學生一起自殺,遺書中還提到什麼「在社會生存的本質就不適合我們」,於是媒體「斷定」兩人是同性戀,因不見容於社會而同尋短見,還訪問了一大堆「學者專家」,煞有介事的談起女同性戀與自殺間的各種話題。

  媒體的妄加揣測,讓死者家屬非常不滿,學校當局也出面「駁斥」,二年良班的同學還聯名投書報紙民意論壇;結果一夜之間情勢逆轉,「兇手」不再是女同性戀了,前一天還口沫橫飛的「學者專家」,也配合得完美無缺,開始攻擊「灰色讀物」對青少年的傷害,這些被指名的「灰色讀物」,還真的是古今中外,無所不有。當然啦!最莫名其妙被抓來「打靶」的,就是王尚義的《野鴿子的黃昏》。但「灰色讀物」不像「女同性戀」那麼幸運,會有家長、老師與同學出來「駁斥」,只好擔下這個「教唆自殺」的罪名。

  不過幸運的是這宗明星女中學生相約自殺案,並未觸發追隨效應,所有新聞在一星期後也就完全沉寂了,聲討「灰色讀物」的行動也自然消失。其實台灣歷史上引發媒體報導最大、討論最久,並帶動追隨效應的自殺案,絕非政治人物,我們的政客臉皮之厚,連原子彈都攻不破,丟了大陸的要帶領大家反攻大陸,藏黑錢在國外的說自己最愛台灣,要這些政客去自殺,比聽到豬圈裡有豬會自殺還不可思議。至於演藝人員自殺,雖能引發社會廣泛討論,但不會有人模仿。所以真正在台灣史上引發中學生自殺風潮,並創下出版史上創下最年輕作者紀錄的,就是1960年代轟動一時的首仙仙。

  比起那些綠營基本教義派,我還真的是「更愛台灣」。快五十歲了也不曾出過國,從小至今都住北投,當兵時去過金門與台灣各地;其他就是小時候住過的外婆家。1960年代萬華這裡中下階層的小孩,家裡買不起電視、外面看不起電影,唯一不用花錢的娛樂,就是跟著大人到處看熱鬧。當時的「萬華三案」,勉強說來只有康定路的七彩藝苑凶宅是在萬華;景美女高學生董明芳在新店情人谷被姦殺,只是家住東園街;華江國中初二生首仙仙去木柵仙公廟自殺,也只因華江國中位於西藏路。但無論如何,還是與萬華有點關聯,因而成為萬華人看熱鬧、聽八卦的「重要景點」。

  其實早在「蘇澳雙屍案」以前,戒嚴時代北一女的自殺事件就層出不窮。1968年5月11日上午八時,北一女二年級學生胡木蘭,在忠孝路一段5號忠孝大樓9樓陽台上跳樓。1983年3月6日凌晨四時,北一女二年級莊班的簡玉芳,在仁愛路一段38號7樓最右邊的窗戶跳樓。但這些都還只是發生在校外,即使在校園內也難以避免。1972年5月16日晚上九時,夜間部學生放學時有人發現,日間部高一真班學生吳錦美服毒自盡於光復樓下的操場。1968年5月18日下午五時,國文老師董悅明(34歲,陜西人,師大國文系畢)在光復樓四樓突出的升旗台上對全校師生大喊「我要自殺」,隨即在眾人驚愕的注視下跳下。但這些案件都僅有一兩天的新聞熱度,比起華江國中初二生的首仙仙自殺案,真的是「小殺見大殺」。

  把華江國中稱做與北一女一樣的明星女中,很多年輕網友一定很不以為然;但有點年紀的台北人就會知道,我這樣說絕對符合事實。1960年代初中的萬華女中與高中的北一女一樣,都是大台北地區女生的第一志願,這一點就必須從台灣聯考史說起。戰後台北市的五省中:建中、附中、成功、北一女與中山,這五所日治時代的傳統名校,初中部的分數當然高於其他市立中學(當時台北市還是省轄市,與縣同級)。可是到了1962年,教育部宣佈「省辦高中,縣市辦初中」;其他縣市由於教育資源不足,轄區內省中還保留初中部,只是班級數逐年縮減;但台北市則徹底實行,五省中不收初中生後,專辦初中的市立中學,就開始競爭排名了。

  當時台北市小學畢業生的初中聯考目標,男生是大同第一,萬華居次。女生則是市女中(金華國中前身)第一,萬華女中(華江國中前身)居次。從這也可看出台北市的市區興衰史,當時名校多在西區。到了1967年,雖然隔年就要實施九年國民教育,小學生可以免試升學;但省教育廳依然針對台北市這個「超級競爭區」,做出了二項大變革,讓這群末代聯招生手忙腳亂。原來這次的末代初中聯考,台北市僅有十三所市立中學,卻出現兩萬六千多名考生,錄取率約為53.8%。表面看來似乎還算高,其實台北市的中學師資好,升學率高,所以跨縣市來報考的都是各地篩選過的精英,教育廳為了降低台北市初中聯考的競爭性,將原有考區一分為二,一區稱為「忠區」;另一區稱為「禮區」,分別進行考招作業。這項「分區」聯招的變革,讓萬華女中從「小明星」變成「大明星」。

  分區聯招後,男生這邊忠區可填寫雙園、松山日、松山夜、成淵日、成淵夜、大同日、大同夜與大直八個志願;禮區則可填寫大安日、大安夜、市農附中、仁愛日、仁愛夜、萬華日與萬華夜七個志願。女生這邊忠區可填寫雙園、松山日、松山夜、萬華女日、萬華女夜、成淵與大直七個志願。禮區則可填寫市女日、市女夜、市農附中、仁愛日、仁愛夜、古亭女日、古亭女夜七個志願。也就是說「分區」聯招後,市女中被分在禮區,萬華女中則被分在忠區,立刻從全市第二志願,躍升為忠區第一志願,與禮區的市女中平起平坐。家住土城的首仙仙,在當年就讀萬華女中是第一志願,這是無庸置疑的。

  1967年的末代初中聯考,還有另一項「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特例,就是必須加考「體育」。由於初中聯考的惡性競爭,讓當時小學生必須接受「惡補」,每天回家都已是十點十一點,嚴重影響孩童生長發育。但老蔣手下掌管教育的大老爺卻很有想像力,乾脆「以毒攻毒」,用加考體育來「逼」小學生運動。但體育放在聯考裡該怎麼考呢?體育科系加考術科,報考的僅有數百人;可是聯考卻是幾萬人在考,該考什麼項目?怎樣客觀計分?考場的體育器材設備是否完備?是否夠用?誰來計分?怎麼計分?這些疑惑大老爺深得老蔣真傳,只負責出嘴,其他一概不管,下面的小官只好絞盡腦汁來迎合上意,一場亂仗就此胡亂開打起來。

  那一次史上未有的聯考前臨時宣布加考體育,害得考生家長手忙腳亂,群起抗議,最後大老爺終於宣布,考題就是:男生考仰臥起坐三次、側翻一次、前後滾翻各一次、跳繩八次、爬竿一次等五項。女生則考仰臥起坐三次、平衡木一次、前滾翻兩次、跳繩八次、踢毽六次等五項。但這一宣布在台北市議會裡也引來不少抗議,運動選手出身的女議員張四英,痛責考試項目太多,體育老師自己都不一定全會,別說是教學生?連怎麼計分都有爭議?葉生進議員則痛批踢毽子只會使兩腳膝蓋向內側彎曲,不但破壞人體的體態美,還影響跑步的速度,根本不該列入測驗項目。

  本來是大老爺天馬行空的隨口一說,卻被拿來當聖旨來辦,搞到天怒人怨,家長、考生哭鬧一片,最後教育廳為了「官威」,還是堅持體育一定要「考」,也一定要「計分」;但計了分卻不列入分發參考。這句「官話」翻譯成「人話」,就是:「大老爺說要考,你們就廢話少說,乖乖來考,否則我就不錄取你;但你考幾分都沒關係,與是否錄取也無關,只要老爺面子掛得住就行。」這真是戒嚴時代的「台灣奇蹟」,世界上竟然有一種考試是一定要考,但考完後既不算在總分內,也不是基本能力檢定,那大老爺又為何堅持勞民傷財的非考不可呢?

  總之,1967年的末代初中聯考,就在大老爺這樣「始亂終棄」的決策下,總算考完結束了。40多年過去了,至今還是沒人想得通,為何那次的聯考要考體育?至於台北市究竟用什麼標準分成忠區與禮區,也沒人搞得懂?同樣位於萬華的萬華中學與萬華女中,萬華中學被分在是禮區,萬華女中卻被分在忠區?無奈那年代就這樣,官老爺說怎樣就怎樣,反正過了一年後,就再也沒有什麼「初中聯考」了,就把最後一次聯考當作是「最後一次亂搞」吧!

  1968年9月25日上午,台北縣三峽分局接到家住土城鄉長風三村順風路102號的婦人首劉柏楠報案,自稱她就讀萬華女中(已改名華江國中)初二1班的三女首仙仙(14歲,湖南省郴縣人),已經失蹤五天了,請警方協助尋找。首劉柏楠之所以跑到非轄區的三峽分局報案,是因她弟弟與劉省吾巡官相識。據她報案時指稱,首仙仙失蹤的第二天,她已向當地警所報案,接著又向北縣警局少年組報案,並到台北警察電台廣播尋人,23日又在報上刊登尋人啟事,次日就接到一個陌生男子的電話,說首仙仙現在與他「同居」在羅斯福路,要跟她談女兒結婚的條件,並約定會面的時間及地點。但她按著電話中所說的時間地點赴約,結果什麼也沒有發現,因此擔憂首仙仙發生什麼意外,這幾天來寢食難安,焦慮不已。

  三峽分局受理該案後,立即請板橋地區的記者撰發尋人新聞,26日在各報刊登。據首劉柏楠說:「首仙仙在是家中的么女,上有一兄二姊,下有一弟。她在高雄左營出生,四歲時全家搬來台北,至今已十年。她從小就聰明伶俐,在每個年級都高達一千多人的板橋國校就讀時,從一年級到畢業都是第一名,在去年全台最後一次初中聯考裡,考進第一志願的萬華女中日間部就讀。」而華江國中訓導主任陳滿海也說:「首仙仙不但功課好,每學期都名列前茅,而且還是排球校隊。不過似乎自尊心過強,例如有一次老師在講台上點名發獎狀,她應到的聲音很小,老師沒聽到,又叫了一聲『首仙仙』,下課後她竟氣到把那張獎狀撕毀。」

  首劉柏楠報案時,是說仙仙星期六早晨在家和弟弟仁仁吵嘴,被她責罵一頓後即負氣出門,她只以為女兒去上學(那年代星期六上午還要排課)。到了晚上仙仙沒回家,她心裡雖然有點急,但由於仙仙平時很乖巧,因此不疑有他,還以為週末仙仙抽空去看寄住在木柵的哥哥偉偉。沒想星期日一早,她驚覺只有哥哥一個人回來,才知事情不妙,即刻到仙仙就讀的華江國中去問,但假日學校沒人,只好再去仙仙最好的同學柯椏纖家詢問,柯椏纖說首仙仙星期六根本就沒去學校。她又遍訪了所有的親友同學都毫無著落,只好打電報給在海上作業的先生首聯棠,請他回家處理。

  首聯棠有二子三女,長女伶伶師大畢業後在土城國中教書,次女俐俐就讀北一女,長子偉偉就讀市立中學,三女仙仙排行老四,接下來是剛讀國中的仁仁。首聯棠說:「我特別疼愛這個么女,也從不擔心她的功課。仙仙從小就特別愛讀書。九月初我在船上還接到她給我的信,她的成績獲得校方減免學雜費的獎勵,這學期註冊只繳了六十四元五角。連哥哥姊姊的書都被她讀完了。她喜歡閱讀,平時一拿到的零用錢就全都買書,我因為長年在海上服務,只能經常寄些各種雜誌給她看。仙仙多愁善感,很有同情心,全家看悲劇電影,她總會哭濕手帕。這次我一接到妻子的電報,就趁船隻停靠高雄時,下船搭快車趕回台北處理。」

  到了10月15日,首仙仙已經失蹤三星期了。由於她是明星學校的資優生,雖然年僅十四歲,但身高已超過160公分,亭亭玉立又長相清秀,社會大眾都擔心她的安危。由於首家接到藉口談婚約趁機訛詐的電話;也有人指稱在苗栗斗煥坪的特約茶室裡,看到一個很像首仙仙的年輕女孩在哭泣,警方研判這兩者都不可能。前者打了幾通電話,在報上看到警方已佈線追查後,就不敢再打來了;後者的可信度不高在於首仙仙是外省人,國軍特約茶室內的女侍應生,服務對象是外省老兵,所以這些雛妓不是台灣人,就是原住民,根本不可能出現外省女孩。當年金門出現河南籍的雛妓,群情激憤幾乎引發兵變;何況「無湘不成軍」,在本島出現湖南籍的雛妓,這根本是天方夜譚。

  其實板橋分局在查問首仙仙的同學時,就感覺她9月21日的離家,絕不是遭人誘拐,而是要另覓隱密處尋短。因為她的同學林明秀20日在上課時,收到她傳來的紙條,就提到了「死」的字眼。她的隔壁班同學,也是她最要好的朋友柯椏纖更提到,19日首仙仙就一直說:「煩死了,最近我都睡不著。」因為柯椏纖的母親常服安眠藥就寢,所以首仙仙就拿出十元紙鈔,託柯椏纖買四粒安眠藥。平時她們都是從萬華搭公路局巴士去土城,那天為了去板橋的藥房買藥,特別在板橋下車。可是20日有同車的萬華女中學生看見,首仙仙放學回家時,是獨自一人在板橋下車的,警方因而研判她是一個人去購買足以致死的安眠藥數量。

  但首仙仙的父母都不信這種推論,首聯棠說:「仙仙功課好,也不曾交過任何男友;父母兄姊愛她,師長愛她,同學也都喜歡她,沒有任何自殺的理由。」首劉柏楠則說:「20日晚間我們母女在長風三村的廣場上,看了一部《儂本多情》的露天電影,放映到一半時飄起雨來,孝順的仙仙還跑回家,拿了一把傘給我遮雨,直到九點多上床睡覺時,興致一直很好。次日早上起床後,她吃了一碗半的飯,六點半時卻沒有跟平時一樣的時間出門,反而說要回房裡寫一封信給柯椏纖,以致到了七時還輕鬆地向我說了聲再見,毫不擔心遲到;她出了門也不立刻去村口搭車,而是去小店買了張郵票,把信投郵後才上車。」警方則懷疑,首仙仙與柯椏纖天天見面,若不是遺書,大可直接交付,何需郵寄?

  警方立刻去向柯椏纖追查這封信,發現首仙仙寫著:「我要是聰明點,又怎會變成我現在這樣,我辜負了他們(父母),也辜負了你,我辜負了所有愛我的、關心我的人,我活著有什麼意思?」另外又提醒柯椏纖「勸你不要相信『大朋友』」;這封信讓柯椏纖立刻成為全國最有名的初中生,連信上提到的那位柯椏纖就讀國立藝專的「大朋友」,也成了警方約談的對象。這時家住長風三村,就讀土城國校一年級的學童石忠利說:「9月22日上午,我看到她在自治會附近,很像是要想回家的樣子,但不久又離開村子了。」首聯棠夫婦因此堅持:「四粒安眠藥,並不能致人於死,仙仙一定是吃了安眠藥昏迷後,被壞人發現而禁錮起來了。」

  雖然校方與警方都高度懷疑,首仙仙寫給柯椏纖的信就是遺書,可是首聯棠夫婦無法接受這個事實。由於一年前(1967年)的十月,家住東園街的景美女中學生董明芳,參加校方舉辦的慶祝蔣公華誕健行活動,在新店情人谷遭歹徒姦殺,但從失蹤起的一星期,鄧玉祥校長為了不讓光輝的十月「蒙塵」,堅持採用「冷處理」,一來保住上面的面子,二來也保住自己的官位,等屍體被發現時早已腐爛,犯罪跡證都被大雨沖刷掉了,引起萬華這裡百姓的憤怒,大家都不齒這樣的「政治」校長。一年後的「光輝十月」,萬華女中這裡又出現了首仙仙失蹤案,校方與警方也都擔心,即使只有萬分之一會出現董明芳這樣的悲劇,依然不敢怠慢。

  校方全面盤查初二1班的同學,一位周姓同學說在首仙仙在失蹤前一周,兩人曾一起到土城鄉的風景區承天寺一帶遊覽。10月20日清晨,板橋分局刑警率領土城分駐所員警,以及義警共二十餘人,分成兩組入山搜索。初二1班的女學生,也有三十多人加入,在大安寮的水源山一帶協助搜索,但是到了下午四時半毫無所獲,只好收隊回家:次日大隊人馬又往日月門一帶搜索。但首聯棠對警方的大舉搜山並不認同,因為搜了這麼久,仍無法找出任何首仙仙已喪生的蛛絲馬跡;而且他根本不相信女兒會自殺,只是被不良少年集團控制,還提供兩封熱心民眾告知首仙仙行蹤線索的來信。他希望警方把注意力放在那些不良少年組織,趕快把首仙仙「救」出來。

  據首劉柏楠描述:「仙仙21日早晨離家時,書桌抽屜內還留下零用錢七十多元也沒攜換洗衣服和近視二百度的眼鏡只帶有四顆安眠藥和水壺。」而學校這邊也傳出,首仙仙的同班同學黃文卿說:「她失蹤前一天,還拿了四片安眠藥跟大家開玩笑。她問我們:『你們猜這是什麼藥?』我們猜不出來。她就說:『安眠藥!』然後又問我們:『你們猜我要拿來做什麼?』我們搖搖頭。她就面帶微笑的說:『我要去自殺!』當時我們都還以為首仙仙在開玩笑,於是就有同學說:『妳去死吧!』現在我們也很擔心她真的會去自殺?」

  警方原本希望能從首仙仙學校裡的週記或作文裡,找出一點線索,但卻赫然發現,她雖是以第一志願考入萬華女中,但初一那兩學期的週記與作文,以及平日讀書時記錄感想的筆記,全都被她燒掉了。就連這學期學校規定要寫的作文,在離家前寫過的那幾頁也都撕掉了。只能從導師林昭惠那裡找來這學期的週記,開學至今僅寫了兩篇短文,第一篇是自勉,並無異常;但第二篇則充份表現出消極心理,她說:「外舅公來,問我要不要去動物園玩,我一直很想去那兒玩玩,我懶散地、苦澀地,茫然地說:『以後再去!以後?我還有多少以後?在有限地短短地幾個『以後』中,我能有機會去嗎?』」 

  首仙仙從9月21日離家後,警方與校方搜尋了一個多月,依然是活不見人、死不見屍。在「光輝的十月」裡,警方在台北市郊各地的山林水濱搜尋。由於台灣北部在9月底曾鬧過水災,藉著這次全面搜尋失蹤的明星女中學生,竟找出了許多溺斃的無名屍,但經查證後都不是首仙仙。警方這時又得到一重要線索,原來首仙仙失蹤後,校方曾通知她的二姐首俐俐,將她留在校內的私人物品領回,其中最重要的是有一本日記

  據偷看過的同學轉述,其中曾記載著平時父親不在家,弟弟仁仁就與母親同睡一房,首仙仙因此非常不滿,認為母親只關心弟弟。根據警方最原始的報案紀錄,首家最先向警方陳述失蹤原因時,也提到「與弟弟吵架」這一情節。而且首仙仙雖然功課很好,又是排球校隊,加上對人有禮貌,師長同學都看好她的前途,但她卻在日記上寫著:「我將來最多大學畢業去當國文老師,那有什麼前途呢?」原來這個如此文靜有禮的女孩,心裡竟隱藏著這麼多不滿與埋怨。

  日記裡更讓人驚訝的,就是首仙仙的家人與師長同學們都相信,柯椏纖是首仙仙最要好的一個同學,所以首仙仙最後,也是唯一那封類似遺書的信,就是寫給柯椏纖的。柯椏纖說:「我一接到信後,就有一種不祥的預感,因為首仙仙在信中說,向你借來買冰棒的那一塊錢,不能還你了。」她們兩人雖不同班,但每天在學校總要見好幾次面,假期裡也會互相探訪,一起聊天或看電影。但首仙仙的日記裡卻寫著:「柯椏纖並不是真心和我要好,只是她在心情不好時找我聊天的朋友。」日記裡也提到有次她梳了新髮式,當同學稱讚時,她又懷疑別人是否誠心稱讚。她寫著:「我明知自己並不美麗,她們的誇讚,都是虛假的。」

  首仙仙的國文老師楊以琳也說:「我任教17年了,對學生的心理瞭解很深,我從她一入學就擔任她的國文老師。初一上學期時,她寫了一篇<聯考放榜時>,我覺得文筆太好了,就替她投稿到《中國語文》,但刊登出來後她沒有一點驚喜的樣子,甚至還很『不屑』,我覺得很奇怪,立即與她的級任導師林昭惠討論,起初我還以為是她家庭有問題,我對林昭惠說願意收養她做乾女兒,但後來我們發現她的家庭不但美滿,父母親也勤懇慈祥,兄姊和弟弟也很優秀,從此我們對她就特別留意,但為時已晚。因為首仙仙的腦子裏,已裝滿了許多怪異的思想,老師及父母對她說的話,她不但聽不進去,反而產生反作用。」

  當時專攻特殊教育,剛從法國巴黎大學獲得哲學博士,後來擔任教育部長的郭為藩就說:「人活在社會中,就是社會的一份子,自殺是摒棄社會,反抗社會的表現。首仙仙才14歲,已有160公分,她心理的早熟跟生理的早熟有關。根據首仙仙父親所述,首仙仙是七個月的早產兒,母親懷她時又患了妊娠高血壓,所以在襁褓時缺少母愛,從她的日記中可以看出多疑的性格。」郭為藩還舉例說:「首仙仙四歲時在板橋走失一次,九歲又在松山機場走失一次。從這些事跡看來,她很可能是有『妄想的性格』。他說,根據心理學家霍尼的研究,一個人有幼年基本的焦慮,就會產生神經質的性格。」

  隨著時間一天一天的流逝,過了「光輝的十月」,警方偵辦明星女中學生失蹤的壓力立刻減輕了許多。加上首仙仙日記曝光後,除了她的家人外,大多數人都猜想她已經自殺了,只是屍體尚未被發現。

果然到了11月20日下午,在木柵指南宮(台語說「仙公廟」)後山從事工程的工頭周德順及工人陳勇吉,在樹林內發現了屬於首仙仙的手提包、小皮包及皮鞋,小皮包內還有四顆安眠藥、兩張照片及紙張等物。

周德順趕緊向木柵派出所報案,台北縣土城分駐所得知後轉告首仙仙的家人,他們起初還滿懷著希望,以為警方可以循線索找到活著的首仙仙。這些物品經首仙仙家屬確認後,警方士氣大振,決定次日一早大舉搜山。

  21日清晨六時,台北市警察局古亭分局和台北縣警局配合木柵區的義警數百人,進入指南宮大殿後山全面搜索。到上午十時半,終於在草叢中發現了一具僅剩下白骨的殘缺屍體。由於陳屍處是塊座北朝南的山坡地,坡度約在六十度以上。在山坡右後方約二百公尺處,兩塊大石之間,被一片叢林野草隔著,沒有路徑可通,平日人跡罕至,所以附近雖然臭氣四溢,但始終無人發現,更怪異的是屍體附近還有一隻狗屍。因為屍體及身上衣物都已腐爛,警方只是靠著屍體腰部紮著「華江國中」的銀白色皮帶頭,和上衣胸前還未完全腐爛,仍可依稀辨識的學號「65021A」,初步認定是首仙仙的屍體

  警方還發現死者裙袋裡還遺有三元硬幣,以及八粒用紙包得非常完整的安眠藥。那些安眠藥包裝紙送請專家鑑定後,發現竟然分屬台灣與日本兩種不同廠牌的安眠藥;根據那些安眠藥包裝紙的碎片,判斷出首仙仙至少服用了十六片,可見她當時是抱定了必死的決心。

22日上午十一時,台北地檢處檢察官莊來成偕法醫張志純來到陳屍現場,勘驗後推測死者可能服用烈性毒藥,而這條狗又啃過染有劇毒的屍體而中毒死亡。警方通知首家人前去認屍時,由於父親首聯棠一早出門辦事未回,母親首劉柏楠本來身體就不好,女兒失蹤這兩個月又憂傷成疾,家人怕她去辨認時情緒激動,就由首仙仙的大姐伶伶和哥哥首偉偉,趕到木柵指南後山去辨認妹妹的屍體。小兒子仁仁留在家中,陪著母親等候確實消息。

  雖然十月下旬警方就已開始在土城承天寺、日月洞等山區搜尋,首聯棠甚至早在十月中旬就已來木柵指南宮這一帶找尋,但沒有想到首仙仙會死在那麼荒僻的所在。一般到指南宮的遊客,由於指南客運只到山腳下的指南站,所以遊客必須拾梯而上,約走一刻鐘才能到達仙公廟正殿。陳屍處與正殿間因有欄杆圍著,通常遊客到此就不再往前走了。附近的居民在那裡種植了一些柑樹,但並沒有將雜草除掉,直到警方發現首仙仙的屍骨,為方便檢察官到現場勘察,才動員義警闢出一條小徑。首偉偉看了屍骨後說:「制服上的學號65021A是我妹妹的,那個塑膠繩編織的籃子,也是她在學校的家政作業。」首仙仙的大姐首伶伶也說:「我們原來都以為仙仙不可能死去,現在找到了屍體,全家人的希望都幻滅了。」

  由於首仙仙的手提袋和皮鞋在山坡的岩石旁,而她的屍骨卻在五十五公尺下的草叢內被發現,由岩石到屍骨發現的位置,根本沒有路徑,那麼首仙仙是怎麼下去的?她是在山上服毒?還是穿過雜草矮樹,再進入那個草叢中去服毒?首家人因此懷疑自殺的可能性。首仙仙的大姐首伶伶不解的說:「現場遺留一張我的相片,但上面『伶伶』兩字竟寫成『玲伶』,我想不出妹妹怎麼會把我的名字寫錯?」首聯棠甚至質疑:「自殺前為何要脫掉鞋子?現場遺留的腰帶和水壺為什麼都沒沾到泥土?另外失蹤兩個月的屍體是否會完全爛成現在這樣子?

  由於首家人對死因依然存疑,加上屍骨雖經台北地檢處法醫初步檢驗,是屬於十至二十歲的人體骨骸,但由於骨盤部份已散失,無法確定該屍骨是否為女性,台北地檢處因而將屍骨移送司法行政部調查局第六處,請法醫檢驗室對該屍骨做切片檢查,確定是否為女性;同時請將頭骨用石膏塑出死者生前的腦形,與首仙仙生前照片比對,藉以確定該死者是否為首仙仙,因此首家人未能立即領回屍骨。次日上午十時,首家人就先帶著香燭和水果,從土城乘車到木柵,在警察的陪同下,一路哭泣的爬上了陳屍現場,為首仙仙舉行招魂祭典。

  首劉柏楠在親友的扶持下,勉強走到現場,立刻觸景生情,哀聲痛哭,頻頻呼喚著:「仙仙,我們來看你了。」她的大嫂廖運紫是虔誠的佛教徒,特地從桃園僑愛新村趕來指南宮,雙手合十,含淚誦經,盼能指引仙仙魂魄直往西方極樂世界。首劉柏楠則依舊哭喊著:「仙仙,你為什麼來這裡死,怎麼不死在家裡呢?」「仙仙,你好狠心啊!怎麼忍心留下爸媽而去呢?」親友們雖極力勸慰,首劉柏楠依然不能止住悲泣。首聯棠在旁則將一張放大廿四吋的仙仙遺照,連同她生前最愛穿的一件白色上衣,放在發現她骨骸的巨石旁。到了十一時半,首劉柏楠才捧著仙仙的遺像哀痛道:「仙仙,我們回家了!」

  首仙仙的家人在這裡舉行招魂,警方則在一旁繼續找出兩塊骸骨和一綹頭髮,但是她的白色女用手錶、公路局月票,身上的腕骨和恥骨等,依然無法找到。直到12月16日,調查局通知首家驗屍報告「年齡方面:死者肩胛骨、烏啄骨、第二臼齒骨根突起並己骨化,研判約十四歲左右;尚無智齒,約在十六歲以下。性別方面:骸骨中下顎骨之寬角度所測定比例,以及十九公分的一束頭髮,研判為女性血型則為B型。」首家人並不知道首仙仙的血型,但她的母親、大姐、二姐都是B型。莊來成檢察官綜合以上資料,確定那批骸骨就是失蹤死亡的首仙仙。首聯棠到台北地檢處認領女兒遺骨後,就將骸骨送到台北市立殯儀館火化,埋葬於信義路底的寧波公墓。

   歷經將近三個月的折騰,檢方終於確定首仙仙是自殺後,但報上竟然有人說這都是瓊瑤小說的誤導,這真是胡說八道。從首仙仙的日記看來,才讀初二的她,連胡適、林語堂都看不在眼裡了,怎麼可能會被瓊瑤影響?不過教育當局確實是將「灰色書刊」視為洪水猛獸,因此卡繆的《異鄉人》、沙特的《存在與虛無》、貝克特的《等待果陀》、王尚義的《野鴿子的黃昏》等中外名著,都因散佈虛無消極思想而被列為「禁書」。更好笑的是,位於台南市公園南路58號的魯南出版社,竟然在1969年2月1日,將報紙上報導的《首仙仙日記》結集成定價四元的平裝書,交由大漢出版社發行,成為當年度的暢銷書。

  首仙仙從最年輕的自殺少女,到出書變成最年輕的天才作家,最後竟然成為在升學壓力下苦悶青少年的偶像,許多少男少女紛紛仿效,沒多久古亭國中女生陳麥紐、台中一中學生朱明義、師大附中學生李正雄、台南縣南新國中女生洪秀琴相繼自殺,整個社會瀰漫著「中學生自殺」的流行風潮,政府查禁了《首仙仙日記》後,彰化的現代潮出版社,又由逸峰師法故技,剪貼報章雜誌的評論,編輯了這本《從首仙仙的自絕到迷失的一代》。1983年我在市立療養院實習時,與同學到後山閒逛時,看到了首仙仙與董明芳這兩位「艋舺少女」的墓,心裡也不免感嘆,首仙仙一定很難了解,自己死後還有兩本書會因此產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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