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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港成內地貪官洗錢樞紐 08年報告首披露 列8大轉移資產途徑
明報 – 2011年6月15日星期三

【明報專訊】央行反洗錢中心一份調研報告點名指,香港成為內地腐敗分子洗錢外逃的「主要中轉地區」,而名單中只包括香港和澳門2個地區。報告列舉了8種向外轉移資產的主要途徑,以及部分案例,當中都多次提到香港的關鍵角色。這份報告前日獲得中國金融學會優秀金融論文及調研報告的一等獎,並在央行網站公示。

這份題為《我國腐敗分子向境外轉移資產的途徑及監測方法研究》的報告,由中國人民銀行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課題組完成,報告的完成時間為2008年6月,但卻是首次披露。



昨日內地多個新聞網站都有關於該報告的新聞,但到傍晚時分,只有路透社中文網、鳳凰網、南方網等少數網站未刪除相關報道。

10多年1.8萬人外逃帶走8000億

報告引述社科院資料稱,1990年代中期以來,外逃黨政幹部,以及駐外中資機構外逃、失蹤人員數目高達1.6萬至1.8萬人,攜帶款項高達8000億元(人民幣,下同)。

報告公布了一份腐敗分子轉移資金的「重點關注地區」名單,點名列出了東南亞多國、美加等發達國家、與中國無引渡協議的小國等18個地區。而在「主要中轉地區」一欄中,只有香港和澳門兩個地區。

報告列出了內地腐敗分子8種轉移資產到境外的方式,包括現金走私、經常項目造假、海外投資、通過境外特殊關係人轉移等(詳情見表),其中多個經典案例都有涉及在港公司和人員。前中國銀行廣東省開平支行行長余振東,在2001年前用了長達8年時間,透過在港開設公司轉移資金,挪用10億元的公款。

在本港上市的創維數碼(0751)原董事會主席黃宏生,以給員工支付佣金為名,分次將4000多萬港元轉到自己和親屬控制下的戶口,2006年因串謀盜竊及串謀詐騙在港被判監6年。

深珠海關現金走私主要渠道

深圳和珠海2個海關也是現金走私的主要渠道。報告指出,內地腐敗分子通過地下錢莊等代理機構,聘請專業「水客」用「螞蟻搬家」的方法直接走私現金出境。也有相當多的外逃者通過香港中轉,利用香港世界航空中心的區位以及港人前往原英聯邦國家可「落地簽證」的便利,再逃到其他國家。

報告指出,由於香港監管機制較嚴格,不易被利用,腐敗分子通常選在開曼群島等「避稅天堂」設立空殼公司,轉移國內資產後再以破產低價收購等方法毀滅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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